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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章 大明朝的城市化道路和跳腳的大臣們

為什麼保守派們說這是左手的錢給右手的把戲?

這新城新政賣土地,就是讓那些商社去找銀行借錢,銀行開動印鈔機,把錢印出來給他們,然後他們再去將錢支付給戶部。

也就是說,到戶部的那些錢,大部分就是銀行印出來的錢。

例如這一次,一共賣出去了420萬平方米的地,戶部的直接收入就是840萬兩。

因為土地的收入直接是歸屬到財政收入裡的,不算做稅收。

後面的各種稅恐怕還有個一百多萬兩,當然,這些就是國稅局的事了。

加起來最後的總額必然超過1000萬兩。

這種玩法大大出乎保守派的意料之外,他們沒想到銀行會參與進來。

要知道,銀行一下子貸出去那麼多錢,萬一收不回來,就會引發大壞賬,引發金融危機。

這下保守派炸毛了。

成基命高呼:“這是惡政,這是惡政!”

二月初一這一天晚上,幾乎整個北京城的官員的世界觀,都被皇帝給重新刷了一遍。

有的人批判新城新政是在刀刃上跳舞。

有人則高呼這是有史以來最英明的新政。

第二個五年計劃的新政,才剛開始,眼看一場大規模的爭論就此要爆發了。

而此時的總設計師張凡在做什麼呢?

還在算賬。

賣地的收入,僅僅是那些開發商買地給的錢嗎?

如果你真以為這麼簡單,就太年輕了。

接下來還有幾項收入在這裡面。

一、稅收。

二、貸款的利息。

崇禎現在並沒有將商稅定得很複雜,就是不想將商人的成本抬太高。

至少初期是要大肆鼓勵商業。

這裡面,只要有交易,就涉及到交稅,這些商社帶走了1500萬兩,這基本上都是要拿來蓋樓、修路的。

而且參與進來的人,要有俸祿,只要俸祿達到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的標準,也要交稅。

稅收到這裡就完了麼?

並沒有!

你賣出去一套房,就是你的收入,你有收入,就得按照稅法交稅。

420萬平方米的地方,拿地價是2兩每平,蓋完後,每平6兩,也就是說這些地產商社的毛利是68。

其中20是要交稅的(房地產交易稅為20),還剩48的利潤。

找銀行分期貸款年,商業貸5年總利率15,畢竟剛開始扶持,政策給寬鬆一些。

貸款1500萬兩,給銀行的總利息就是225萬兩。

420萬平按照每平6兩銀子賣出去的總價是2520萬兩。

225萬兩除以2520萬兩,9。

也就是說,有9的利潤是要交給銀行的,這是貸款的成本。

還剩39,建築、運營成本15,建築、運營成本是378萬兩。

這也算是合理了。

最後地產商自己賺24,一共是6048萬兩。

注意哦,這是第一期的地。

他們一共貸款1500萬兩,總利息是225萬兩,也就是說一共要給銀行還1725萬兩,分五年換完。

而他們買地加建築、運營成本一共是1218萬兩,還剩282萬兩,最後賬上是8868萬兩。

他們自己掏錢680萬兩。

淨賺了2068萬兩。

暫且按照每家均分來算,每家也能從中賺2585萬兩(約17億元)

所以,這個商業模式是行得通的。

前提就是要有人來買房。

那麼問題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