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15歲的於二寶中學畢業後,為了離開村子,尋一條出路,開始寫文章。那時候的於二寶不是因為覺得寫文章是多麼崇高的事,而是覺得寫文章比作田種土體面。可以娶個更漂亮的老婆,可以在別人面前更有面子。
但他沒有想到,這條路同樣充滿了坎坷,甚至比作田種土更難。因為在村子裡找一張報紙也很難,更別說是找什麼書了。在老支書家裡翻出了一本掉了好多頁的三國志,幾書語錄,他如獲至寶。在他十六歲那年,大姐帶他第一次到縣城去玩,他揣著挖烏藥、賣筍殼葉、絞飛碟邊賺下的8元2毛5分錢跑到縣城新華書店全部買了書。他甚至連五分錢一個的肉包子也捨不得買一個吃。
在新華書店,他對每本書都愛不釋手,但看看書後的價格,他又放下了。最後,他選擇了《紅樓夢》(四本)《水滸傳》(三本)《西遊記》(三本),他是知道四大名著的,他想全部買下來,一看《三國演義》一套要二塊多錢,而他的手裡只有一塊二,於是找來找去,找到一本《唐宋詞選》,價格一塊一。他便毫不猶豫地買下了這11本書。
從書店裡出來,大姐給他買了兩個肉包子。但於二寶手裡捧著一大摞書,如獲至寶。這彷彿就是他的希望和前程。他喜歡聞書的香味,似乎在這個時候,書香勝過了包子的肉香味。他們一路從縣城走回家,有十來里路,但他們沿著資江,蹦蹦跳跳,一點也不覺得累。回到家,天都黑了,他點起煤油燈便開始進入書裡有趣的故事和情節中。那時他也不知道什麼少不讀水滸,老不看三國這樣的古訓。有書便讀。讀了小說,又開始背唐詩宋詞裡那些他似懂非懂的詩詞,一首一首背下來。李清照、辛棄疾、柳永、李煜、李白,見著就讀就背。那個時候,他與牛為伴,在山川河流裡,牛在吃草,反芻,而他坐在陽光下,在古老的故事裡神遊。
讀書之後,他便有了寫文章的衝動。他開始用作業本寫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寫完了,寄給一些他所能找到的編輯部。那個時候給編輯部寄稿子是不需要郵費的。郵費由對方出。只要在信封右上角剪去一個解,寫了“稿件”,郵局便會幫你把稿子送到編輯部。而且每一篇文章,編輯老師幾乎都會給你回信。說明不採用的原因。
於二寶第一次收到一本長長的印刷信封時,是歡喜的。編輯老師的字很好看,很瀟灑。這也鼓勵了他練字的決心。他甚至把收退稿信當成了一種期盼。俗話說,念念不忘,終有回想。兩年後,於二寶的名字終於在湖南電視臺的一個欄目裡被播音員用好聽的聲音播出來了。
在湖南廣播電臺發表了第一篇散文後,相繼在《銀城日報》發了一些散文。給他編髮文章的編輯叫馬嘯嘯。一來二去,兩人有了書信往來。對於雷而言,馬老師對他不僅有著知遇之恩,也是授業之師。馬老師不僅編髮了他的文章,也在寫作上多有指導,讓他真正開始瞭解了一些寫作的門道,也是他能在去陽城之後能一鼓作氣寫出一系列好文章的原因之一。
於雷到陽城後,也和馬老師透過信和電話,馬老師對他的關心和愛護他是能感覺到的。這次回鄉,給馬老師拜年,和馬老師聊聊天,是他一個重要的行程安排。
正月初四這天,天氣晴和。立春後感覺溫度明顯高了。父親說,立春三日,水熱三分是沒錯的。
於雷一早揹著揹包,包裡放了兩條從陽城帶來的煙,在鎮上把單車寄存在一個朋友家裡。大家見於雷紛紛打招呼。他在這兒開了三年書店,談了三年轟轟烈烈的戀愛。鎮上的人雖然不看好於雷與夢夢的愛情,但對他這個人是認可的。他為人厚道,和善,樂於助人,當夢夢離開他時,很多人是同情他的。世界上的事情就是這樣,一開始,兩個人戀愛時,很多人內心裡是嫉妒他的,認為他是那隻傳說中想吃天鵝肉的癩蛤蟆。當他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