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心眼裡不想虧欠他
與蘇亦晨相遇時,我十九歲,他十七歲。
那是2010年的早春,蘇亦揚給我介紹了一分薪酬豐厚的兼職。當我辭去麥當勞的工作以後才得知他給我介紹的家教物件竟然是他的弟弟,我當場與他翻臉,以為他分明就是故意的。自入大學同他認識近一年,他追我的意圖鬧得整個中文系人盡皆知,我自認從未做過令他誤會的事,可他的固執令人無可奈何。林汐打趣的說,人家那叫痴情,你別不識好歹。想來蘇亦揚也算的上是一隻十足的金龜婿,要長相有長相,更何況家世了得,配你黎頌頌這個灰姑娘那是綽綽有餘。
若換作他人這樣說,我勢必與之翻臉,可她是林汐,我長那麼大唯一的好朋友。人與人之間,大抵是講究氣場的,若不,孤女黎頌頌與公主林汐又怎能成為莫逆之交?
我欣賞她的耿直與善良,她呢,她說她喜歡我頑強的生命力。真不知是褒還是貶。但沒有人喜歡像超人一樣的生活,黎頌頌的生活裡,除了學校以外,所有的時間都交付給了無窮無盡的兼職,能夠得到獎學金資助上大學已是不易,而生活費則只得靠自己這雙手。
沒辦法,黎頌頌不是個富家千金,除了上學以外找不到更好的出路。
“去吧,別跟錢過不去啊。”下午放學吃飯的時候,林汐冷不丁的砸過來一句,我一手抓過躺在盤子裡的半個雞腿順勢塞到了她嘴裡。
“要說這件事,他蘇亦揚的成績向來不比我差,竟叫我去給他弟弟補習,你不覺得太諷刺了嗎?”我知道他初心是想幫我的,他了解我,若直接金錢贊助,我肯定與他撕破臉皮,可他不知道這樣明顯的做法依舊令我心裡十分不爽,憑能力掙錢其實也不算什麼,說到底還是有點自尊心作祟的。
林汐一巴掌拍我腦門上了,張口來了一句“你丫的就是純屬人窮還死要面子”,我啞口,平時她一副不問世事的樣子,但不得不承認每次一開口都能講到你心肝脾肺裡,叫你不得不佩服。
我低頭悶悶不樂的扒著盒飯,林汐見我不說話自然也不好再多說什麼。
事情也就這麼順其自然的拖下去了,雖然沒有給什麼正面的回答,卻也是時時刻刻的躲著不想見他。
後來的一節自習課,鄰班的一個並未照過幾次面的小姑娘突然找我,塞給我一張紙條,我開啟看,是蘇亦揚的筆記,說晚上xx地方要請我吃飯。我一想也沒什麼合適的理由拒絕,便收拾了東西去了。
其實那天晚上,他是專門來像我解釋的,他說,頌頌你誤會了,亦辰向來與我性格不合,他又怎麼會接受我的輔導呢?我並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單純的以為你成績不錯又剛好合適。
亦辰?奧,聽蘇亦揚提過,他正在上高二的弟弟蘇亦辰,極盡叛逆之能事,仗著青春肆意行兇,就連他父親都拿他沒辦法。
話已至此,我只得尷尬的笑笑說沒有誤會,大概是蘇亦揚誠懇的解釋林汐的吹鼓,抑或是我手頭的的確確需要錢,再加之我對那個叫蘇亦辰的破小孩產生了一絲好奇,優秀青年蘇亦揚怎麼會有一個那麼叛逆的弟弟?所以,我終是應承了這份差事,蘇亦揚很開心,敲定時間後便硬說叫司機週末來接我,我即刻擺手拒絕了他的好意,我說,我即是去做事,又不是跑去做客,哪有讓人接的道理。
蘇亦揚見我堅持,便也沒再好說什麼。
後來其實覺得也挺不好意思的,他是幫我介紹工作的那者,還要破費他專程請客像我解釋,最終離餐之時,我堅持要買單說,蘇亦揚堅決不願意,我說,我剛好可以藉此向你道謝給我找了一份好差事,理應我請你。見我執意如此便也不再糾結。
臨走之時,我跟他道別,說以後若是有這樣的事情,打電話就行了,不用大費周章的非要面對面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