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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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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定實施,因為沒有更好的辦法,這樣就意味著我不僅要把全部的書都挪動,更意味著我首先要把整間屋子裡的書都匆匆看過,過去的書也沒有目錄,要看只能全部內容都翻一遍,煩的緊,無奈,食人之祿,忠人之事。我下定決心便開始幹了。

我先倒騰空一排書架,準備按我的標準重新放書,好在有空書架可供挪騰,否則堆在地上,君聞書見了非瘋不可。這項工作非常巨大,幾萬冊書,我要逐一檢視,而且要不停的搬、插、放,有時放錯了,還要再抽出重來,但和書打交道是我樂意的事,少了人來找茬,倒也清靜,唯一不好的是,君聞書時常來找事,而且,我進出書庫必定要穿過他的書房,他又喜靜,害的我時不時的提心吊膽。

最讓我煩的還是抄書,其實所謂抄書,更有點類似於在前世中的做筆記,君聞書把需要我抄的部分作上標記,交侍槐給我,由我抄下來,註明出處及頁碼。在前世,毛筆字被視為書法,屬藝術的範疇,我這應試人才沒過幾筆。而今世,沒上過幾天學,毛筆字寫的也少,每次一拿起那軟沓沓的筆我便犯怵,用硬筆用慣了,在紙上一劃就是一堆大墨滴,比我的大腿都要粗,更遑論什麼蠅頭、小楷了。起初,君聞書見我每頁畫的幾個好似蛇爬過的字,眉頭都要擰上天,好在他修養還不錯,只讓我重抄,並不曾當面給我難堪。慢慢的,我也有了自己的辦法。所謂辦法,其實也挺丟人,還是回到硬筆的老套路上,只是我始終無法參透前世的簽字筆的原理,沒辦法造個珠兒讓它能留出來,索性我自創了個鉛筆、毛筆的結合——拿黃楊木削尖,蘸著墨汁寫,雖然寫幾下就要重新蘸墨,但比寫毛筆強多了。我還自鳴得意的給這種筆起名叫“幸筆”,因為它的主要功能是幫我對付君聞書啊。君大公子第一次見我用幸筆的成果,那驚訝之情不是筆墨所能形容的,然後我們就有了如下對話:

“這,這是什麼?”

“回少爺,您要奴婢抄的書。”

“我是問你,你這是用什麼塗的?”

“回少爺,不是塗,是一筆一劃抄出來的。工具嘛,”我停了停,不敢說是幸筆,“是奴婢自己作的。”

“拿來我看。”

我不情願的回到我的工作臺,把幸筆拿過去,君聞書仔細的看過,舉著它說“這成何體統?”

“有何不可?”

“我讓你抄書,你怎麼用木棍?”

“少爺,您當初只說要字跡清楚,不準訛誤,您可沒說非要用什麼筆,前次奴婢倒是用毛筆寫了,您卻看不清,可見,什麼筆寫不重要,您要看的也只是內容不是?”

“可你這也太不像話了。”

“少爺,伯樂相馬只見馬而不見色,君不聞歐陽母以荻劃地而教子乎?”

君聞書張口結舌了一陣兒,終於揮揮手讓我去了,我取得了小小的勝利,從此之後,我便用我的幸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