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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圍觀的學生髮出一陣陣驚歎感慨。一塊錢,對於大多數學生而言,算得上不小的一筆數目。人家一塊最好的橡皮才賣兩毛錢,花紋圖案的鉛筆一支只有五分錢,再加上本錢,一天算下來,哪能掙到一塊錢,他們也太狠了點吧!

學校最好的菜,一份也才五毛錢呢!

他們雖然為上林感到不平,但沒有人敢出面阻止,卻也捨不得離去,只是圍觀,圍觀幾個大孩子同一個小孩子的交易。沒有人想過,萬一交易不成,小孩子捱打,他們應該怎麼辦,是不是應該去通知老師或者家長來解決,看熱鬧,是人的天性;幸災樂禍,是人與生俱來的劣根。假如今天秋上林不是重生而來,帶有後世二十七年的記憶與大公司裡鍛煉出來為人處事的道理;假如不是她明白明哲保身;假如她抱著錢死不撒手,恐怕今天這頓虧,是吃定了。

且不說她作何感想,老三撓撓頭,有點尷尬:“是不是還太多了點?”

回頭尋求兄弟們的支援,卻一個個都避開去。

上林面色不變:“大哥哥,一塊錢是今天一天的費用呢,還是以後都包括的費用呢?”

老三又是一愣。

沒等他想明白怎麼回事,上林從包裡掏了兩元錢出來,說:“不如這樣吧,我這兒有兩元錢,當做兩個月的管理費,今後我在這兒的安全由大哥哥負責,我歸你們保護,好不好?”

水汪汪的眼睛眨巴眨巴,無比信任的看著老三,頓時激起他大男人對弱小的保護慾望,拍著胸脯擔保:

“沒問題,以後你就歸我們罩著,誰敢欺負你,我饒不了他!”

她甜甜的笑,重重點頭:“嗯,大哥哥真厲害!”

一手交錢一手交條,本以為銀貨兩訖各不相干,哦,不對,未來兩個月裡安全問題有保障——上林算盤打得噼啪響。這個年紀的小地痞最注重面子,說出去的話絕對不能更改,尤其當著這麼多人的面,還立下了字據,更不怕他們反悔。

至於兩個月後麼……不是教給他們刻章做收據?啥叫物證,這就是物證!

夜路走多了,總會撞鬼。兩個月的時間給他們光明正大收取‘保護費’,到時有人證有物證,就不信學生家長和老師都是傻子!當勒索被擺到陽光下,已經不再是勒索,那叫什麼,叫‘犯罪’,若是放到從前,都足以定性為‘反革、命’,破壞‘人民團結’!

就不信警、察同志都是吃乾飯的!

不是她心思惡毒,只是看不慣這些人小小年紀不學好。想到後世裡秋下林的所作所為,再看看他們,小小年紀一臉桀驁不馴的臭屁樣,恨不得狠狠甩幾個巴掌給他們!

既然不能甩,那就想個辦法讓他們自己現形送到警察手裡。現在年紀都還小,夠不上犯罪的級別,但也足夠被好好‘教導’個幾天。給他們一個機會,能否改過自新,是個人的緣法,上林從不認為自己是救世主,能夠拯救蒼生。

一群烏合之眾,其他幾個都不足為患,老九有點小聰明,卻也還沒有秋下林的機靈勁,倒是這個老三……本性不壞,都跟他們學壞了!

想到這裡,不免有些惋惜,當下認真的說:“大哥哥,我覺得你以後一定能當警察,專門抓壞蛋!”

老三本來喜滋滋的收了錢,正要走,聞言呆住了。

警察?

戴著大蓋帽穿著帥氣的制服拿著手槍威風凜凜的警察?

自己?

突然他們身後傳來一聲不屑的冷哼:

“雞鳴狗盜之輩,也敢當警察!”

花襯衣

聽到有人說他們是雞鳴狗盜之輩,上林有點好奇,又有些佩服,打人不打臉、傷人不傷根,她雖也在心中腹誹,卻沒有說出的勇氣,這是誰呀,居然一語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