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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姜一泓聽了。卻也是無可奈何。

是啊!如今遼東方向,洪承疇領著八個總兵十餘萬人馬在錦州、松山一線與建奴對峙,幾乎每個月都有書信或者公文前來求援助糧草軍械火藥等物,而號稱鹽梅上將、督師輔臣的楊嗣昌,正在四川與流賊張獻忠周旋,也是求購軍器鎧甲等物。

這兩處戰場正是眼下牽扯了大明最大精力的所在,如何皇帝還能夠有餘力顧得上這嶺南、福建?

爵帥如此一番作為,目的是什麼,熟讀史書的姜一泓心中不能說沒有答案,但是他不敢去想。可是中原各處流寇、土寇,馬賊、杆子風起雲湧一般,剿賊官兵所到之處,屠戮搶掠一空,與其說是在剿賊,不如說是為流賊製造兵員。而洪承疇領兵在松錦一帶,只怕也是徒糜軍餉,到最後情形究竟如何,也未可知。

正在姜一泓心中倒海翻江一般胡思亂想的時候,吳六奇從甲冑之中取出一樣東西。

那是一枚亮晶晶的嶄新的銀元。

“姜大人,這是我剛從主公那裡領到的軍餉。我請問你一聲,您的一個月下來,崇禎小兒給您多少軍餉?薪俸?”

說到了自己的薪俸之事,頓時姜一泓臉上一陣苦笑。

明代官俸之薄在歷史上是有名的,明於慎行的《谷山筆塵》卷9“官俸”記載:五代北漢時宰相月俸僅“百緡”(一緡為一千錢),“較之唐末已為太減矣”,而明代“乃今一統之盛,宰相月俸猶不能半此,則近代之俸可謂至薄矣。

根據洪武二十五年,制定的內外文武官歲發給祿俸制度規定:正一品,一千四十四石。從一品,八百八十八石。正二品,七百三十二石。從二品,五百七十六石。正三品,四百二十石。從三品,三百一十二石。正四品,二百八十八石。從四品,二百五十二石。正五品,一百九十二石。從五品,一百六十八石。正六品,一百二十石。從六品,九十六石。正七品,九十石。從七品,八十四石。正八品,七十八石。從八品,七十二石。正九品,六十六石。從九品,六十石。未入流,三十六石。俱米鈔本折兼支。

那麼這麼多的糧食大概摺合成如今市面上通用的銀錢的話,大概是多少呢?

洪武年間,官員的俸祿發放全部給米,偶爾會發給錢鈔。以錢一千、鈔一貫抵一石糧米的比價發給。官員品級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品級低者支米十之七八,九品以下全支米。後來折鈔者每米一石給鈔十貫。又凡折色俸,上半年給鈔,下半年給蘇木胡椒。

成化七年,戶部鈔少,乃以部估,給布一匹當鈔二百貫。是時鈔一貫僅值錢二三文,而米一石折鈔十貫,是米一石僅值二三十文錢也。布一匹也僅值二三百錢,而折米二十石,是一石米僅值十四五錢。”

也就是說,明代的官俸僅有米一石,謂之本色。其餘則以布和鈔折算,謂之折色。折色部分不給實物,只發給憑證,憑證可以自由流通。

明成祖時,一石祿米的憑證,只能兌現白銀一二錢,較之開國時的官定兌換標準:米一石值銀一兩,已經貶值了很多,其價值僅是原來的一二成。到明成化年間,一匹布只相當於鈔二百貫,當時的鈔一貫只相當於錢二三文,而米一石折鈔十貫,即是一石米僅值錢二三十文,布一匹亦僅值錢二三百文,一匹布可摺合二十石米,一石米僅值十四五文錢。

按照這個價格計算,姜一泓這個署理兩廣總督,兩廣佈政使兼廣東巡撫的正二品官員,每年的俸祿也不過幾十兩銀子罷了。

如果不貪汙,不受賄的話,根本無法養活一家老小,維持一個官員的體面。你總不能要求全體官員都有海瑞的那種人格強迫的覺悟吧?何況,就算是海瑞,也要養活妻妾。(嗯?乞丐何曾有二妻?難道清廉的有青天之名的海瑞還有別的來錢道路?不對!一定是我開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