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也沒有多話,走到辦公桌前拿過合約,仔細看了看上面的內容。
這份合約內容很簡單,大意是說百盛公司與某人簽定為期兩個月的臨時試用合同。在合同期間簽字人每個月拿固定的試用薪水2000元,無其他福利。試用期滿後,百盛公司有權依據簽字人的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續簽正式工作合同或者不籤。如果簽字人在試用期間違反百盛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其他一些法規法律,那麼百盛公司還有權提前結束簽字人的試用期,並且不做任何的賠償等等等等。
看到這裡,陳哲就感到奇怪了,忍不住抬頭問道:“保安工作不是沒有試用期,直接籤兩年的正式工作合同麼?怎麼你給我的這份,卻是兩個月的試用合同?”
剛才陳哲在看這份合約的時候,那位女經理一直在辦公桌後打量著他。聽到陳哲的疑問,女經理忍不住笑了,道:“誰告訴你,你要做的是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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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後勤部打雜
陳哲更是奇怪了,心想難道不是嗎?這家公司怎麼感覺這麼不靠譜?通知我來報到,底下工作人員卻不知道有這回事。wWw.23uS.coM我明明應聘的是保安工作,應該是直接就簽訂兩年正式工作合同的。可是這會兒拿出來的,卻是一份為期兩個月的試用合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不合理的地方?
陳哲覺得這份合同還真不能隨便就簽了,他一定要把事情搞清楚再說。雖然他的確需要一份工作,但這樣來得不明不白,也是他不能接受的。
於是陳哲想了想後,便問這位女經理道:“那麼請問,簽了合同後,貴公司打算把我安排在哪裡?”
女經理倒也沒有隱瞞,一邊慢慢拉開椅子坐下來,一邊很自然的道:“我知道你應聘的是保安職位,不過這個職位名額有限,而且我們公司需要的是退伍軍人或者有在其他地方做過保安的人。你的條件不符合,所以就沒有考慮。正好我看公司後勤部還缺一個打雜的,像你這樣只有高中學歷,也沒什麼特殊才能的人,也就那工作蠻適合你的。等會兒你簽了合同,我會帶你去見公司後勤部的負責人,具體要你做什麼,他會告訴你的。”
“後勤部?打雜?”
陳哲頓時有些哭笑不得,怎麼也沒想到,自己來應聘保安工作,好容易被錄取了,卻分配到一份打雜的工作。在他的印象當中,那些在企業做打雜工作的,不都是四十歲以上沒文化的大媽麼?他好歹也有高中畢業的文憑,又是個不到三十歲的大小夥子。讓他整天拿著拖把掃帚在公司總部大樓裡拖地搞衛生,這……這真是……
當然,工作沒有貴賤之分,陳哲也不是瞧不起那些拖地搞衛生的大媽。但那種工作畢竟適合年紀大,身體弱的婦女來幹,陳哲一個五大三粗的男人去幹這個?這真是讓他情何以堪啊!
看到陳哲一臉的囧樣,這位人事部的女經理忍不住噗嗤又笑了起來。剛才她在她下屬面前十分的威嚴,可是這會兒面對陳哲,卻已經笑了兩次了。
似乎是知道陳哲心裡在想什麼,女經理笑完後,才認真的對他道:“所謂的打雜,就是做一些後勤的零碎工作,有辦公桌給你的。而且試用期滿,和你簽訂正式工作合同後,你的待遇和公司其他正式文職員工一樣,不會有半點分別。對了,你這麼大個人了,電腦的基本操作總會吧?如果不會,那我就真得好好考慮你是不是適合做這份工作了。”
這麼一解釋,陳哲總算明白是自己想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