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各有各的伴兒,誰收留他?去酒店偶爾住幾次還好說,可禁不住一禮拜三次吧?那最後只能是去別的女人那裡了。陌陌,把他送到別人床上的是你,是你自己!
謬論,簡直謬論。
我說張帆,你甭幫你哥們兒說話。我本意決不是要他流浪在外,我想聽的不過是句道歉。他寧可無處可去也不開口說那三個字。他犟,他要面子不是麼?那他選了熊掌就別想要魚。
站在沈東寧那邊的不止張帆,連爸媽也說是我的錯。按理,女婿做出這等好事,那岳父該打斷他的腿的。可我爸我媽知道後,一致認為解決辦法是要麼我無條件原諒他,要麼痛痛快快離婚。他們竟半點都不怨他。只有我的前公公婆婆象徵性地罵了自己兒子幾句,可其實心裡罵的是我,我看得出來。
所有人都認為我是自作自受,所以我也很配合地給出了所有人想要的結果——離婚。心底的苦衷、難言和無奈,自己埋了。我相信沈東寧對錶層下的暗流並非毫無探悉,他甚至許是早料到了流向的,可他隻字不提。他寧願大家相信表象,我何苦拆臺,拆不好倒頭來反成跳樑小醜。
雙方都選擇結束它,何須剝繭抽絲。
我們短暫的婚姻,為期半年。半年,並不至於就把一段婚姻在你大腦裡打上深刻標籤,可在你腦門上打上“離異”的標籤,是足夠了。一個有六年戀愛史的人,她沒結婚,那她就還是姑娘,就還是香餑餑;而一個有婚史的人,哪怕只六個月,那你也是舊鞋一隻,你沒市場了。這不是我的臆想,這是我在天涯上作了調查得到的統計結果。
離婚辦得挺容易的,沒什麼牽扯:我們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的,沒我倆的投資,離了我自然是搬出去那個。沒孩子。車子一人一臺,各付各的,各開各的。匆匆地我走了,不帶走一捆鈔票。
其實我知道爸媽是很心痛加為難的。一方面他們知道,勸我原諒他,繼續過下去,這是委屈自己閨女;可另一方面,離異,對他們那代人來說,是非常不光彩的事,是要被同事鄰居嚼舌根的。兩難。所以他們說,你自己決定吧。外加一句,自作自受。
我痛痛快快搬回家,繼續SOHO,當啥沒發生過,也不在乎所有知情人的目光。八零後的一大優良品質在我身上可謂體現得淋漓盡致: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不是沒有後遺症,只是來得慢。
夜深人靜,身邊沒人抱,有點孤枕難眠;想起他點點滴滴的好,有點怪自己當時沒好好體會;懷疑導致了他的背叛的第三個原因是自己吸引力減退,於是愈加頻繁地對著鏡子審查自己,是不是姿色變差,從而變得愈發不自信;會因為離異的身份而抑制自己去憧憬下一個男朋友,覺得競爭力大大減退,而網上調查結果更是加劇了這份不安……
所以當張一律說“我不介意”時,我是絕對意外,絕對舒氣的。
所以當我遇上這位戰士,這位令我生平第一次心跳如此強烈的男孩子時,我是如此迷茫,懊悔,無助,自卑。
我不配。
二
我抬頭,對上戰士的臉,啜泣著說,“我是離過婚的人了。”
毫無意外,他很意外。
我垂下了頭,靜靜等待這場無力開始,或者說我沒有入場券的戀愛的夭折。
良久他的聲音才響起,問得卻單刀直入,“你心裡還有他麼?”
我即刻搖搖頭,撥浪鼓似的。
然後我聽見拉鎖開合的聲音。他遞給我一塊手帕,“擦眼淚。我送你回家。”
我想了想,沒拒絕。不能開始,夭折也要折得完美,有頭有尾。
見我點頭,他又拉我手,拉我起來,把我放到他摩托後座。那車高,我自己上不去,他扶我腰的時候,手是微微抖的——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