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男女該誰主動的問題我一向是這樣想的:一定要男方,必須是男方。你對他有好感,你可以暗示,可以勾引,但決計不要說,要等他開口。他若對你有意,他若是個男人,他必定會說;反之,再多的曖昧也只不過是戲,你開了口也沒用,開了口就是給自己難堪,就是落幕。
沈東寧和我就是這樣,我看得起他我才去撩他,這也算是變向地暗示。然後他要我電話,他說再找我時,我就知道我倆已經開始了。
我們學校都在海淀高校區,說遠不遠,可說近也不是二十分鐘就過得來的。他大我一屆,認識時我大三他大四。他仍在校那半年,我們往來密切,相處不錯,穩步發展,隔三差五插播些小浪漫小激情。他比我想象中的要有情趣些,比如突然夜裡開三小時車帶我去海邊,比如自己會買衣服,會挑香水,會品酒品茶,不用電動剃鬚刀,不穿俗到爆的某內褲。
認識我之前的大三時,沈東寧就用父母給的一點小資金搞了個軟體公司,做外包,零星接日本客戶。畢業後直接就全心投入在自己創下的業裡,做得更加有模有樣,生意不錯。憑良心說他是個好青年,我爸媽也比較滿意。於是我臨畢業前,答應嫁了。那時候有點傻驕傲的心態,自認為畢業直接嫁人是無上光榮的,有著比任何工作都好的前景。
其實我現在仍是這樣認為的。青春不經蹉跎,愈早開花,愈早結果。但前提是,必須是對的那個人。所以若問我從這次兒戲婚姻中得到了什麼經驗教訓,那便是:結婚萬不能草率,三思後都不可行,要百思,要確定好他是命中註定,是真命天子,是千金不換,是生死相隨。否則就別結。
我和沈東寧婚前相處一年半,其中同居半年,就是我臨畢業前的那半年。那時他工作忙,回得晚,經常到家時我已因為白天忙著找工作,晚上趕著寫論文而累得熟睡,七天裡也就週日那天能好好在一起,自然是恩愛得相敬如賓,根本沒時間去發現不和諧因素。等我過門了,他的公司漸漸上了軌道,他在家的時間多了起來,這矛盾就出來了。
其實我們這代孩子,離婚率奇高,歸根結底無非都一個主因:獨生子女,自私,任性,自理能力差,不懂如何與人零距離相處。我和沈東寧的問題貌似糾結複雜,但根源也可以歸結在這兒。
我印象中,自己大約做過三次飯,次次失敗,我倆都覺難以下嚥,於是就不再有第四次,全外邊解決,週末去蹭父母的;我對居住環境的態度是,只要乾淨,亂一些無所謂,所以我不太愛收拾東西,自認為亂中有序;至於衣服,一週放一次洗衣機,有嬌貴的不能機洗的就拿去給我媽處理………對這些,沈東寧開始也沒覺得什麼,可後來突然有天就跟我說,“陌陌,你得有點女人樣。”
我一聽就不樂意了,“女人該什麼樣?你說說看。”
“家裡東西都規矩點啊…自己會手洗衣服吧…也得會做些菜,你也知道你得靠這個拴住我的胃啊。”
“呦,沈東寧,你這是有對比了吧?跟誰對比啊?”
“瞎猜什麼啊,我還能跟誰對比,你媽,我媽唄。”
“拿我跟她們那代人比,你沒毛病吧?”
“誰有毛病啊,你怎麼說話呢。”
…………………(此處略去你一句我一句的三百回合大戰)
早期是這樣的拉鋸爭吵,發展到後來,變成速戰速決——三句不合,我就捂耳朵什麼都不再聽,不管多晚,不管外面多冷,直接開門請他出去。至於他去哪,我不關心。
別人都知道我脾氣爆,所以在他們眼裡,即便不在場,也斷定我是更可惡的那個,包括我爸媽。
張帆後來說,陌陌,你從來沒想過趕一個男人出門的後果麼?他能去哪?父母家自然是不願意回,怕他們擔心;朋友各有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