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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時進了警察局,也是緣分,所以他們走了,怎麼說也要打個招呼吧,這樣才夠朋友嘛。

既然他們不聲不響就走了,那我也走!退房!

丁逸氣憤地站了起來,一摸口袋,發現錢包不在,再一看門口的鐵門,明白了自己的處境,氣餒地坐了下來。

想來這幾個鳥人和自己一樣,不是想退房就退房的,那他們去了哪裡呢?不會已經放了吧?

他們的事說起來不大,只是聚眾鬥毆而已,也許真被放了也說不定。

但自己就麻煩多了。用刀捅了人,那人還生死未卜。從昨天審訊自己的那個警察的態度來看,被判為正當防衛的可能性不大。

那最壞的可能是什麼呢?

難道是殺人償命嗎?想到這裡,丁逸的心裡冒出一陣寒意。

想到那個小安恐懼、絕望的眼神,丁逸的心裡又是一陣發麻。

他不會真的挺不住,嗝屁了吧?

如果真是這樣,我就會絕對鄙視你。是真的鄙視不是假的鄙視哦。丁逸想。

他躺在床上,想著事情,不知不覺就下午兩點多鐘了。

有人走到他的門前來,他抬起頭看了一下,有兩個警察來到了他的門前。是上午陪他去驗傷的那兩個人。

門開啟了,他們走了進來。

“跟我們走一趟。”到了警察局裡,他們的態度似乎比在外面要冷淡一些,顯得公事公辦的樣子。丁逸不知道這是什麼原因。

難道是在外面他們怕我情緒激動起來跑了,所以多少要照顧一下我的情緒,在裡面就沒有這種顧慮了,所以他們的本來面目就顯露出來了?

或許是因為上午的接觸,這兩個警察對他的態度還算不錯,並沒有要他帶上手銬。

但丁逸還在想著他們在警察局裡面和外面態度的差別,在想是不是被他們上午的態度欺騙了。但這只是他的猜想,直到他隨著他們來到辦公樓,他也沒有得到答案。

“他們帶我來幹什麼呢?是我爺爺來了嗎?他們讓我見見他?”他想著。

一個警察拿出了一張紙,對他說:“你被刑事拘留了。”他開始宣讀起刑事拘留書,拘留的原因是涉嫌“故意傷害”。

“沒問題吧?沒問題你就簽字吧。”警察將刑事拘留證遞了過來,丁逸的腦中一片空白,看著拘留證上自己的名字和“涉嫌故意傷害”幾個字,聽話地拿起筆來,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原以為自己在被判定為“故意傷害”而不是“正當防衛”時,會激動、高喊、呼口號、要自由、暴起傷人等,但實際的情況和他當時的想法卻完全不一樣。

或許人都是這樣的。在丁逸看到一些大屠殺的紀錄片時,他心裡總有個疑問:為什麼這些即將被屠殺的人都表現得老老實實,甚至可以說“引頸受戮”呢?如果衝上去和敵人博鬥,最起碼死得有尊嚴,最起碼會讓敵人顫抖一下吧?但人們的選擇卻是被動地順從,然後被無情地屠殺。

今天丁逸也和紀錄片中那些即將被屠殺的人們一樣,準備“引頸受戮”了。

如果自己做的事情需要承擔後果,在後果即將來臨時,那就表現得從容一些吧。做一些無謂的掙扎只能讓人看不起,徒增笑柄耳。

第四十章 劉管

丁逸準備適時“淫溼一手”,以抒發他此時笑傲江湖的心情,但因為平時不好好讀書,肚子裡沒什麼積蓄,“囊中羞澀”,導致他如果真的能東拼西湊成幾個句子,淫出來後,眾人的反應必然讓他“面上羞澀”。

所以大家要好好學習哦,要不然到了需要表現有文化的時候,你卻表現不出來,那多沒面子啊。

本文作者改變了主意,忽然想把本故事改編成青春勵志型別的小說,所以在此勸導眾位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