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諒逃往武昌,明皇攻克江西和湖北東南部。
正在這時,中原紅巾軍發生分裂,力量削弱。至正二十三年二月,張士誠乘人之危,派部將呂珍進攻安豐,劉福通向明皇求救。待到明皇率軍趕到安豐時,劉福通已被呂珍殺死,明皇只救出小明王韓林兒,把他安排在滁州居住。
明皇率主力營救小明王時,陳友諒認為反攻時機已到,於是率兵進攻洪都(今江西南昌)。
明皇的侄子朱文正率領將士堅守八十五天。至正二十三年(公元1363年)七月,明皇統兵二十萬,進發洪都,陳友諒獲悉後,撤出圍軍,迎戰朱元璋,雙方在鄱陽湖展開決戰。
鄱陽湖水戰,從八月二十九日開始,至十月三日結束,進行了三十六天。明皇的軍隊充分發揮小船靈活的長處,火攻**,最終取勝,陳友諒被亂箭射死。
1364年元旦,明皇稱吳王,建百官司屬,仍以龍鳳紀年,以“皇帝聖旨,吳王令旨”的名義釋出命令。因1363年張士誠早已自立為吳王,故歷史上稱張士誠為東吳,明皇為西吳。
至正二十四年三月,明皇再次到武昌督兵攻城,陳理最終出城投降。在吞併了陳友諒後,明皇的下一個目標就是張士誠。
張士誠是泰州人,早年販賣私鹽為業。元末發動鹽徒起義,於1354年在高郵稱誠王,建國號為周,建元天。1356年,建都平江(今蘇州)。消滅陳友諒父子後,明皇於至正二十五年十月進攻張士誠,一舉攻下通州、興化、鹽城、泰州、高郵、淮安、徐州、宿州、安豐諸州縣,將東吳的勢力趕出江北地區。
至正二十六年五月,明皇發表檄文聲討張士誠。檄文列舉了張士誠八大罪狀,除了第四款和第八款與西吳有關外,其餘的全都是指責張士誠背叛元朝。不看開頭和結尾,非常容易使人誤以為是元朝的討伐令。這表明明皇已經以順承天命的王自居,準備繼承王朝的正統。
明皇的軍隊攻勢迅猛,至正二十六年十一月,杭州、湖州先後投降,平江成為孤城。於是明皇以重兵包圍平江,發動平江戰役。
在圍城的同時,明皇派廖永忠去滁州接小明王韓林兒到應天來,但在瓜州渡江時悄悄將船底鑿漏,小明王沉於江底。接著,明皇宣佈不再以龍鳳紀年,稱1367年為吳元年。平江戰役開始時,明皇築牆圍城,並造有三層的木塔樓,高過城牆,以弓弩、火銃向城**擊,還設襄陽炮日夜轟擊。城內一片恐慌,張士誠幾次突圍都以失敗告終。張士誠反覆無常,貪圖享受,對部下也十分放縱。平江被圍困的最後一天,張士誠弟弟張士信在城頭督戰,仍不忘享樂,坐在銀椅上飲酒,左右侍奉的人遞桃子給他,結果桃子還沒到口,恰好一炮打來,腦袋被打得粉碎。明皇曾多次派人勸降,都被張士誠拒絕。張士誠死守平江,糧盡後,便以老鼠、枯草為食;箭盡了,便以屋瓦為彈。直至正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九月初八,明皇率軍攻入平江城,張士誠則展開巷戰相抵抗。最後,張士誠被俘,解往應天。明皇問話,他不搭理;李善長問他,他則破口謾罵。無奈,明皇只得命手下衛士以亂棍打死張士誠。當時張士誠47歲,東吳滅亡。
明朝建立伊始,中華大地經過近二十年戰亂的破壞,一片凋敝。對此情形,明皇實行了發展生產,與民休息的政策。1368年,明皇稱帝不久,外地州縣官來朝見,明皇對他們說:“天下初定,老百姓財力睏乏,像剛會飛的鳥,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樹,不可動搖它的根。現在重要的是休養生息”。
1370年,明皇接受大臣建議,鼓勵開墾荒地,並下令:北方郡縣荒蕪田地,不限畝數,全部免三年租稅。他還採取強制手段,把人多地少地區的農民遷往地廣人稀的地區;對於墾荒者,由政府供給耕牛、農具和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