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規定免稅三年,所墾之地歸墾荒者所有;還規定,農民有田五至十畝的,必須栽種桑、棉、麻各半畝,有田十畝以上者加倍種植。這些措施大大激發了農民墾荒的積極性。
除了民屯外,明初還有軍屯和商屯。軍屯由衛所管理,官府提供耕牛和農具。明軍士屯守比例是:邊地軍隊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內地軍隊二分守城,八分屯田。軍糧基本上自給自足。商屯是指商人在邊境僱人屯田,就地交糧,省去了販運費用,獲利更豐。商屯的實行,解決了軍糧問題,同時也開發了邊疆。
為了恢復和發展生產,明皇十分重視興修水利和賑濟災荒。在即位之初,明皇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關水利的建議,地方官吏須及時奏報,否則加以處罰。到1395年,全國共開塘堰大約40987處,疏通河流大約4162道,成績卓然。明皇出身農民,深知災荒給農民造成的痛苦,在他即位後,常常減免受災和受戰爭影響的地區的農民的賦稅,或給以救濟。明皇還十分愛惜民力,提倡節儉。他即位後,在應天修建宮室,只求堅固耐用,不求奇巧華麗,還讓人在牆上畫了許多歷史故事,以提醒自己。按慣例,明皇使用的車輿、器具等物,應該用黃金裝飾,明皇下令全部以銅代替。主管的官員報告說用不了很多黃金,明皇卻說,他不是吝惜這點黃金,而是提倡節儉,自己應作為典範。在明皇積極措施的推動下,農民生產熱忱高漲。明初農業發展迅速,元末農村的殘破景象得以改觀。農業生產的恢復發展,促進明代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明皇的休養生息政策鞏固了新王朝的統治,穩定了農民生活,促進了生產的發展。
《明太祖實錄》第92卷寫道,洪武七年農曆八月,明皇給南京的官員下了一道聖旨,讓他們找一塊空閒土地,蓋260間瓦房,供沒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一個月後,他又給上海(當時叫華亭縣)的官員下了一道聖旨,讓他們對宋朝留下來的居養院進行翻修,修好後讓沒有住房的上海人居住。
這兩道旨意下發之後,南京和上海的地方官很快地執行了,明皇很高興,認為試點成功,在當年年底,又給中央的官員下了一道旨意:“令天下郡縣訪窮民,無告者,月給以衣食,無依者,給以屋舍。”(《明太祖實錄》卷93)沒飯吃的,國家給飯食;沒衣服穿的,國家給衣服;沒房子住的,國家給房子。清除權臣明初,官僚機構基本上沿襲了元朝,明皇逐漸認識到其中的弊病,於是進行了改革。首先是廢除行省制。1376年,明皇宣佈廢除行中書省,設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別擔負行中書省的職責,三者分立又互相牽制,防止了地方權力過重。
明皇出身貧苦,從小飽受元朝貪官汙吏的敲詐勒索,他的父母及長兄就是死於殘酷剝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從小出家當和尚。所以,在他參加起義隊伍後就發誓:一旦自己當上皇帝,先殺盡天下貪官。
後來他登基皇位不食言,果然在全國掀起轟轟烈烈的“反貪官”運動,矛頭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貪官汙吏。他的辦法很特別:
首先,明皇對貪汙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當他發現御史宇文桂身藏十餘封拉關係拍馬屁私託求進的信件後,立即派人對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從上到下貪汙**現象極其嚴重,他龍顏大怒,立即詔令天下:“奉天承運,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並稱:從地方縣、府到中央六部和中書省,只要是貪汙,不管涉及到誰,決不心慈手軟,一查到底。
其次,明皇敢於從自己身邊“**”開刀。明初的中書省下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由於大量留用元朝的舊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們有恃無恐貪贓枉法。明皇大膽對這些官員進行懲處。
洪武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