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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這個故事基本回到了原點,我們向帝都出發了。
第三十節: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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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快馬加鞭,可是兔子強烈反對,我本想不管不顧他的反對,他卻將威脅告知了我的小馬同志:“如果你敢跑,我就把你宰了。”大概是小馬同志也分享了我多次墜馬的心理陰影,它走得特別慢不說,還十步一回頭,生怕不小心就把嬌弱的我扔地上了。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而我的左手在兔子殷勤地換藥,每日大補的呵護之下,居然很快就沒事了,跟壓根沒斷過一樣,右邊肩膀的脫臼也完全恢復了。
終於,我們的旅程,終於到達了那家兔子離家出走時候的客棧。
和藹可親的老闆見我和兔子一起前來顯得異常高興,他看著我說:“恭喜姑娘,挽救了愛情啊。”兔子倒是表現得很不知所云,我則曖昧地笑了笑,看來老闆是真的以為兔子離家出走,只為看破紅塵出家去了。
在我雙手負傷,以及倡導節儉的強烈要求之下,兔子主動承擔了洗衣服的義務。但是我從來不讓他洗我的衣物,在我的教導之下,他都可以“嘶——”一聲,把衣服扯爛,我害怕他接手洗衣服過後,我們就真得穿一件洗一件再扔一件了。
兔子沒有再纏著要我講故事,他會纏著我聽他講,他聽來的英雄故事。為了不打擾他的興致,即便我聽得哈欠連天也只得猛瞪眼睛,在某日他講完他所崇拜的某位行俠仗義的大俠事蹟過後,我問:“是他厲害還是你厲害?耍劍方面的。”
他甚至沒有沉思過,大言不慚:“我厲害些。”
“是他的‘砍龍劍’厲害些,還是你的‘沾的都是血’厲害。”
他沒有遲疑:“自然是‘沾的都是血’。”然後他驕傲地說:“除了下毒,我可是很厲害的,什麼時候我露兩手給你崇拜崇拜。”
我只是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衝他說:“洗洗睡吧。”
就這樣,我們每天過得鳥語花香,充滿了青春的情趣地足足晃盪了兩個月,
帝都,我們終於到了。
當我們還距離遠遠的,愈發逼近城門的時候,我就顯得格外興奮激動了,城門很威嚴很高大的樣子,就是電視劇裡最常見的城門也讓我目瞪口呆了,城牆很高很厚看起來就很滄桑,官兵們穿著冑甲拿著弓拿著劍,很嚴肅把守的模樣——我常年呆家做宅女,也沒有去過什麼古都見識過遺址,所以暫時原諒我的鄉巴佬模樣吧——官兵偶爾會檢查小商販推車內的東西,人流很大來來往往,百姓們挑著擔子推著推車笑著相互打著招呼,看起來一片和諧。不愧是帝都麼?
我一直都維持著目瞪口呆的樣子,還跳來跳去想親自摸摸城牆,感受一下其中蘊藏深厚的古代文化,終究還是被兔子制止了,兔子示意了一下旁邊官兵的奇怪眼神,那種眼神的大意便是“見過鄉巴佬沒見過這麼鄉巴佬的”。
我因為笨手笨腳不會輸古代女性的髮型,便一直維持著清湯掛麵的馬尾造型,從我這樣既沒談吐又沒氣質的模樣,就看得出我的鄉巴佬指數,然而兔子衣著華麗,長得風流倜儻英俊瀟灑,只要不說話不提出他的兔子論調,也絕對是翩翩公子一個。不知道是因為他長得太翩翩公子,還是我們的搭配看起來太不和諧,總之我們引來了不少行人的側目。
是石板鋪好的路,即使是城市也是綠樹藍天的看起來很漂亮,柳樹都栽得整整齊齊,夏風時而來,便四處飄灑著柳絮,而柳絮在陽光之下影子又顯得略略斑駁,樹影婆娑之中,又像是在迎合著小販們熱鬧的叫賣一樣。
也有穿著樸素的一家人出來逛街,笑起來也是甜甜蜜蜜的樣子。酒館客棧書塾一應俱全,人來人往也時不時有差役巡視街道,這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