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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職責,夫妻之間不###又如何?如果單純為了性,可以解決的方式有很多,何必一定要影響婚姻?

男人如是,女人更是如此。

幾天前還看到另外一篇專欄文章,說,女人的婚姻選擇從來都不是A類結果,往往都是B類以下的那個選擇。女人對於婚姻,有著比男人更現實的考慮和量度。這和女人的社會地位、社會保障密切相關。

2006年有一個調查資料說,超過51%的美國女性主動選擇了單身,她們認為,單身生活比婚姻更讓她們感到快樂。戀愛當然是要有的,只是不再勉強自己一定要有婚姻,除非那婚姻能夠是A類選擇。

社會學家說,女人的經濟獨立,使女性可以擁有越來越多的自尊和自由,也讓她們擁有了越來越多的心靈獨立,這些變化促使她們不再把自己當做一件商品,以各種方式等待著買商品回家的那個男人,而是選擇了自己把握自己的生活,選擇真正適合她們自己的狀態,包括選擇真正適合她們自己的男人。

只不過,生活到底要過成什麼樣,有性?抑或自宮?或者雖然不從生理上自宮,但從心理上自宮,只要能夠保持住一段關係,保持住一段婚姻,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當事人自己的切身感受。

一個季度都不###,每天看她的臉色,但他仍然甘心情願與她在一起,別人又何必多言多說。

女人不愛這個男人了,不願意讓他觸碰自己的身體,也未必就一定會提出分手。這本雜誌,對女人並沒有完全徹底的瞭解吃透。

生活從來都是過給自己的,快樂與否都只有自己才心知肚明感受得最清楚。還是把這類問題留給當事人自己去處理吧,要求別人發生改變,始終都是皇帝不急急太監,到頭來急死的太監既沒看到皇帝改變,自己還落得個靈異他處,犧牲得既沒意義,也沒價值,不若當初放任不理。

世間萬物,都只是個人意像的投射,並沒有真實的意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非常享受,那就好好的一個人自在享受,大可不必一定要教別人如何依法照樣。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不必強求一致,不必把別人的問題壓到自己的身上,替別人去沉重,疲憊自己。

正在讀一本好書《告別娑婆》,漸漸學會了這個道理,正所謂黑白涇渭,各司其職,他死他痛他傷,都是他自己的業和命,誰能真的替他?

他的命,讓他自己去經歷,我們只需要做好我們自己。

單身生活,時尚還是罪過?

有人說,單身女人是“社會公害”;也有人說,單身是一種新的時尚。

不管外界對單身女人的評價如何,單身意識是幫助女人獲得生活幸福感的重要途徑。當你擁有了單身意識,生活就會開始進入加法狀態,因為即使什麼也沒有,你也還是一個完整的獨立個體,生活不會因為沒有愛情沒有男人沒有其他那些附加的東西而呈現出不斷耗損的下降狀態。

根據民政部的最新統計結果,最近幾年,我們國家的未婚人數每年以28%左右的比例逐年遞增。這說明,主動選擇單身生活的人越來越多。選擇單身需要的不僅僅是勇氣,還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有人說,女人單身是心虛的表現,是骨子裡的不自信讓她對婚姻充滿恐懼。事實或許只是單身女人通常比較挑剔,苛求更完美的生活,認為婚姻不僅僅是一種合作關係,還應該有愛情的因素。沒有愛情的婚姻,對於一個對生活質量要求較高的女人來說,是不能夠容忍的,所以她們寧可選擇單身。

主動選擇單身是因為對自己更負責任,她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需要的是什麼,她們肯對自己的生活狀態負責,而不是被動地選擇自己並不想要的東西,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姻和愛情的確有所不同,沒有做好心理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