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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部分

法官的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是不怎麼好的,“拿了原告吃被告”“權大過法”“人情大過法,關係可抵刑”“贏了官司輸了錢”是老百姓對某些法官老爺們的評價,雖然這話有些太過偏激,但卻也是現在的真實國情,無須諱言的。我們的一些法官素質亟待提高啊,這不僅僅是法律業務水平的問題,最主要的是要真正樹立起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而不是隻停留在口頭上。

舅舅、舅媽和那位大法官老爺被一幫人圍著批鬥,也頗為尷尬難堪。尤其是現任法庭庭長,未來的區院院長大人更是氣急敗壞,威脅著要讓法警將大家趕出去,但他也只能說說而已,四五個法警對四五十個義憤激動的群眾能有多少作用可是大有疑問的。人都是有從眾心理的,有一個人帶頭說起在打官司的時候受到的不公待遇,就會引得大家都有了共鳴,越說越激動,越說越上火,要不是姐姐苦勸大家不要衝動,說不定法院的牌子都會被砸了的。

所謂眾怒難犯,法官大人見事情有失控的危險,只好高效率地受理了我們的訴訟狀。由於是法庭的庭長親自接的訴狀,等於是當場立案一樣,省去了“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的程式,法庭當場就發給了姐姐《受理案件通知書》由於被告,也就是舅舅也在場,又節省了不少時間,《應訴通知書》及訴訟狀的副件也是當場送達,立馬讓舅舅簽收,不然的話,光是送《應訴通知書》就可能要花上五天,答辯狀又是十五天之內完成,一來一去至少省下十天時間。我們現在是佔了理,舅舅他們自知理虧,當著這麼多人還真有些丟面子呢。

訴訟可是勞心勞神又折磨人的事,案件的受理還只是開始,接下來的正式審理還有一大堆的事情要作呢。看今天只是遞訴狀就這麼受刁難,接下來還不知會怎麼樣呢。舅舅他們今天之所以會在法庭出現,當然也是在為訴訟打點交道,法庭的庭長就是舅媽的兄弟,你說會有什麼樣的結果?不過舅舅他們也有些失策,不應該到法庭去的,有什麼暗箱操作不能在家裡說,非要跑到法庭去,是不是以為別人都不知道他們之間有親戚關係啊,現在倒好,如果最後的判決結果對我們不利的話,旁人也都會不服的。

丁玲聽完章敏的介紹,道:“那個法官是姐姐舅媽的兄弟,按道理就應該回避,不能再參加審判的。”

看來她還真回去向她老爸補習過一些法律常識,連回避制度也讓她知道了。

我道:“他是法庭的庭長,過些日子就要升官當法院院長了,底下的人當然都要拍他馬屁,聽他旨意辦事,你說他回不迴避有什麼區別?”

丁玲又道:“那我們就不要到他那裡去告好了,我爸爸和市院院長關係很好的。”

看來現在的人覺悟還真是個問題啊,遇上什麼事,不是想著靠法律,而是想著靠關係,這就是現實情況啊。

我道:“看來你的法律常識課還是沒補好,沒聽說過‘原告就被告’嗎?再說了,現在的標的物是不動產,是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進行地域管轄的。還有,這位法官大人可也是有後臺的,是張三丰他爸爸,總不能為了這點事讓你爸爸又和張副市長鬧矛盾吧。”

這官場上的東西還真複雜啊,想要往上爬就要靠關係才行。

姐姐房產所在的那個鎮是去年被市裡劃定為風景旅遊區的,本來是市下轄的一個縣的建制鎮,今年“撤縣設區”就變成了新區的一個鎮,但是財政管理許可權卻被市裡收為專管,由張副市長負責抓點工作。現在為了這個鎮的事,弄得市裡和區裡都有矛盾了:說它是市裡的吧,從目前的編制上來說,行政區劃還是屬於區裡的,人員管理、道理交通、學校、政府工作人員都是區裡管理的;說它是區裡的吧,區裡又管不了財政收入,財政預算和財政收入都是歸市裡管的,區裡一分錢都拿不到。於是,這個鎮就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