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他也全部交給班長來完成,連班會時他也很少發言。
而作為歷史課代表,我顯然也“繼承”了他的散漫。他要求我每週都要把歷史筆記收起來檢查,然而開學近一個月,我從未做過這件事。而他,也從未問起過我。開學以後,我們連句正經八百的話都沒說過。
這樣很好,符合我的風格。
我本以為他的課代表會這麼容易混。
然而不久之後,一件事改變了我的想法,我們兩人之間的關係也為此發生了變化……
那天,夏墨忽然說要檢查班裡所有同學的筆記。結果當然不會讓人滿意。他並沒有生氣,只是讓我下課之後去辦公室找他。
對此我並無太多忐忑,或許我生性就散漫,天不怕地不怕。
我進去的時候,他正坐在窗臺上靜靜地抽菸。淡淡的暮色透過窗戶灑進來,把一切都染成了淡粉。見我來了,他並沒有從窗臺上下來,只是示意我坐在他對面的椅子上。夏墨的桌子非常整潔,只擺了幾本書,還有一個筆插,僅此而已。
“老師找我有事嗎?”我問。
“有。”他的語氣很淡。
“什麼事?”我明知故問。
“歷史筆記的事。”
“我沒收。”我說得很直白,過了一會兒又補充,“一次都沒收。”
“為什麼不收?”他的語氣依舊很平穩,若換做別的老師,大概早就暴跳如雷了。
“因為我覺得你不會親自檢查,所以也就不想用這些為難同學。”
“你怎麼知道我不會檢查?”他的語氣有些嘲諷。
“你平時連話都不跟我們講一句,更不要說是看筆記了。”我說的是實話。
他沉默片刻,忽然笑道:“你說得沒錯,我確實不會看。但這並不代表我不會懲罰你。”他邊說邊從桌子上擺放的一摞書中取出一本遞給我:“今天晚上看完它,然後寫一篇不低於五千字的文章。”
我拿過書一看——竟然是一本英文原版書,《The biography of Oscar。Wilde》。
“寫完就沒事兒了是嗎。”我問。
“沒錯。”他回答,繼而又補充,“以我滿意為準。”
那天晚上我從資料夾裡翻出以前寫過的一篇關於Wilde的文章,修改以後直接列印了出來。
Wilde——我更願意稱他為Oscar,實在是我太熟悉的作家了。
“我寫完了。”第二天剛來到學校,我就去了他的辦公室,把文章遞給他。
他正坐在窗臺上看一份雜誌,兩條長腿一晃一晃。他沒有看我的文章,甚至沒有抬起頭看我,只是揮揮手說:“上課去吧。”
我沒說什麼,出了辦公室。轉身的時候又看到他的腿,真漂亮。
我本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誰知當天下午他又叫我去辦公室。
“文章是抄的吧。”我剛進辦公室門,就見他坐在椅子上,手裡晃動著我的那篇文章。
“不是。”我盯著他的眼睛。
“那就是找別人代筆的。”他的眼中有嘲弄,連眼角的魚尾紋都湊在了一起。
“不是。”我懶得多說。
他的眼睛忽然亮了:“這麼說——難道你也喜歡Wilde?”
“難道只准你一個人喜歡嗎。”我反駁道。
他笑了,我從他的笑容中讀出了驚喜,他忽然站起來:“你寫得這麼好,可以試試投稿!”
“我沒興趣。”我習慣給人潑冷水。
“是怕原作者發現找你打官司吧。”他揶揄道。
我知道他是在用激將法,於是並不接招:“我只是討厭拋頭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