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當屬“坐車三小時,爬行十七天”,這一把創意可算是把張大人逼上絕路了,只可惜創意雖好,但畢竟只是創意,而不是史實。
從《明史》到閻會長,再到當年明月,關於那十七天的說辭,都大同小異,放在以前,我等草根也不會認為其中沒有什麼大問題,但由於到現在《明史》的劣跡暴露得實在太多,所以我等草根還是去查證了一下相關資料,結果還真的又發現了問題,其實張大人是被冤枉了,他耽誤那十七天實在情有可原,而更重要的是就這個天數來看,反而說明了張大人沒怎麼耽誤。
在《明熹宗實錄》裡張大人“自請視師”的那份申請書歸檔日期是“一月癸亥”。在他遞交申請以後,朝廷給了批覆,批文裡有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批准鑄造吃飯的傢伙——“關防”(大印),批文的歸檔日期是“二月甲戌”。
以上資訊顯示,從申請到批覆相隔了一段時間,張大人一月交申請,朝廷是二月才批覆,所以這段時間的耽誤,並不能算是人家張大人的責任,和張大人害不害怕,就更扯不上關係了。
另外,單是“癸亥”和“甲戌”這兩個日期就相距12天,這就是說張大人在遞交申請以後光是等批覆都要等上12天,可是等批文下來以後,卻依然不能馬上出發,因為這個批文只是批准鑄造吃飯的傢伙——關防大印,而批文字身還不能直接當吃飯的傢伙用'3'。所以,要等到吃飯的傢伙——“關防大印”鑄造好了,張大人一行才能出發。
說到鑄造關防大印,那就又涉及造辦的時間,而張大人一行三人都有關防'4',又因為他們三人的此類派遣都是臨時公幹,所以“關防大印”字樣事先不可能有模版,因此必須臨時出樣、臨時鑄造,這又得費一番周章了。
如果運氣不好,負責造辦的那位仁兄磨洋工,一天只鑄一個關防(刻錯字返工重來暫不考慮),那張大人一行三人得要到第15天才能出發。
至於,為什麼又要耽誤了2天,直到第17天才出發,那也不見得就非是張大人的錯。比方說,萬一在關防大印出樣的時候,有人或許嫌設計風格不夠飄逸,扯皮又扯了兩天也說不準;又比方說,天啟批覆了交造辦處晚交了一天,造辦處交兵部晚交了一天,兵部交張大人晚交了一天,也說不定其中還要去吏部、工部這些地方流轉一下,那可能性就太多了。總之,說張尚書因為害怕而故意逗留十七天完全是胡扯。
當然,當年明月創意的彩頭還是很獨到的,他並沒有去討論張大人為什麼要在京城逗留十七天,他是把“逗留十七天”直接改成了“走了十七天”:
“走是走了,只是走得有點慢,從京城到山海關,他走了十七天。”
這一改真的很絕,逗留還尚有理由可言,而走居然走了十七天,那不害怕也變成害怕了(創意指數——★★★★☆)。不過,張大人若真是走了十七天,那他應該是交了申請,立馬就走了,連朝廷的批文都沒有等才行,可這算是去赴任嗎?乾脆說他因為害怕,所以連關防大印都不等了,直接離家出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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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為“尚方寶劍”】
'2'【當年明月著《明朝那些事兒》(六)】
'3'【《明熹宗實錄》卷十九 “甲戌命鑄兵部行邊關防、協守山海總兵關防,兵部行邊贊畫關防給張鶴鳴、王國樑、何棟如。”】
'4'【《明熹宗實錄》卷十九“甲戌命鑄兵部行邊關防、協守山海總兵關防,兵部行邊贊畫關防給張鶴鳴、王國樑、何棟如。”】
第三章 複合型廢柴不好當
在《明史》的記載中,王在晉跟孫承宗、袁崇煥師徒二人分別有過對手戲,尤其是孫、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