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得也有道理。告訴你也無妨,叫許你能為我這古怪的想法做個解釋呢。”他天性坦率,認為沒什麼事不可告人的。
“願聞其詳。”他倒想知道單純如阿寶者又有什麼煩惱可言?至於說服她是女兒身之事,只得稍緩片刻。
“我喜歡上你了。”阿寶氣惱地瞪著他。“你別一副活像剛吞了砒霜的模樣!倘若我說,我寧願當女孩兒,你豈不更吃驚?”還說要為他解答疑惑呢?
楊明震驚莫名!
“你——想當女孩兒?”
“這般吃驚幹嘛?說來說去還不是你害的!我當男人是當得挺快活的,你偏動不動就愛欺負我,算我有被虐待狂,道你欺負了還不知不覺喜歡上你!你笑什麼笑?現下我可決定了,再也不假扮你的新娘,改明兒個我就回牧場繼續做我的牧童,最好將你忘得一乾二淨!”楊明的“反應”讓他氣得眼淚都掉下來了。
他竟敢笑他!
“阿寶,你真想當女孩兒?”楊明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運道。
看來他是不必多費唇舌了。
“那有如何?”乾脆背過身子,不再看他。愈看愈氣人!
輕咳數聲,楊明輕笑道:“既然你想當女孩兒,倒也簡單。”
“你在取笑我嗎?”阿寶氣得回過身瞪他!本想給他一拳的,無奈力道敵不過他,反倒教他拉進懷裡。
“丫頭,你還不知道嗎?”
“知道什麼?我可警告你,我喜歡你可不代表你就可以動手動腳的!”他氣得哇哇大叫。
楊明嘴角一場,幾乎可以想見這一位趣事將流傳楊家後輩口中。
他微笑的硝住性子,觀察她的神情,然後回答她——“小寶兒,你原就是女兒身啊!”
第七章
京城向來是龍蛇混雜之處。在一般百姓單純的觀念裡,京城嘛!不外乎是天於腳下的一塊土地,要不就是金銀淹腳目的黃金城!中原十大首富都定居於此,據說,幾乎每走幾步路就能遇上個有錢的公子哥兒。
照理來說,既然京城財掩腳目,那討生活應該容易許多吧?抱持這天真的想法,不少年輕力壯的莊稼漢子紛紛搭了幾個月的牛車,前來的京城找營生,就盼有朝一日能夠衣錦榮歸——先莫說結果如何,在京城裡討生活的漢子的確不在少數,光天橋下賣藝的就有百餘人。吞火啦!賣狗皮膏藥啦!砸巨石啦!只要能想得出花招,就有人在那裡不要命的做。這也該算是京城的特色之一吧!
不僅如此,京城另一特色就是叫化子多。別瞧華衣貴服的公子哥兒們滿街都是,那大江南北來的乞兒更多!反正京城遍地黃金,不用工作,光靠乞討就能養活一大家於,何樂而不為?瞧!光是京城楊府前大街上就有十來個乞丐;有的臉上生了個大毒瘡,有的腳瘸了,有的還四肢健全呢!無非就是想白吃食。至於楊府的東邊大街上有幾個攤子,有的賣豆漿,有的呢賣芝麻包,更有個風騷大嬸在賣遠近馳名的豆腐。
差不多四十來歲吧?濃妝豔抹的臉蛋上尚有幾分姿色可言。不過說也奇怪,瞧這些小本生意的攤子,是天未亮就要起來幹活,偶爾生意差些,就算是賣到二更天的也大有人在。可這大嬸呢!瞧上去是有四十餘的年歲,可再一紉瞧,一雙蔥白似的小手像少了二十歲似的白嫩—姑且不論是否保養得宜,瞧她一雙桃花眼溜啊溜的轉了幾回,就淨往那楊府瞧去,像是在盼些什麼。見有人來買豆腐,連正眼也不看上一眼!可她一見楊府裡出來了二名家丁,急忙拿絹子,扭捏著水腰,上前打聲招呼——
“李管事,好久不見啦!怎麼,不認識我了嗎?”嬌柔的女聲讓男子從頭到腳酥了一回。
李管事楞了楞,猛瞧著這風韻猶存的大嬸。
“大嬸——我認識你嗎?”不該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