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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賊自言自語地說:“我是一隻會爬樹的貓,一隻會奔跑的鹿,一隻扭曲的蛇,一隻會襲擊的老鷹,一隻嗅覺靈敏的狗嗎?我像野兔般敏捷,如豺狼般頑強,如獅子般強壯嗎?我是夜晚的一盞明燈,草原上奔跑的駿馬,碎石路上的一頭騾子,水中的一隻船,陸地上的一塊岩石嗎?”他的回答當然是肯定的了。但是,除了這些良好的素質外,他還非常小心謹慎,在入室搶劫時,他不僅祈禱上天保佑自己一切順利,還答應把他所得到的一部分戰利品奉送給眾神(注:在某種意義上,每一個印度人出生在一個特定的生活範圍內,要麼高尚,要麼墮落,要麼誠實,要麼不誠實;還有他的宗教信仰,包括遵從教義的慣例做法以及對他職業的崇拜。例如暴徒這類人,就會敬奉比哈瓦尼,他能夠讓他成功地進行謀殺;如果謀殺失敗,暴徒會對著比哈瓦尼進行自責。);然而,有一次入室盜竊時,他還是被店主發現了,被拘禁在一間倉庫中。然後,店主無情地把他交給司法官員處置。因為他屬於僧侶階層的人士(注:印度法律至少在理論上會很公正地依法懲罰犯罪者。但對於同一罪犯,如果罪犯是牧師,他的懲罰要比一般人重——這對他是一種暗示,要履行他所鼓吹的內容。),罰款太多,他根本履行不了,因此他被送入地牢,在那裡待了一些日子。最終他越獄成功,當他向卡提凱亞(注:印度的墨丘利神,壞神。)鞠躬告別時,從一名看守那裡偷了一條毯子,去傑亞斯爾讀書去了。

無神論者也發現自己的生活毫無樂趣可言。他很喜歡飯後的爭辯,這可以讓他用智慧的武器,對那些不實用的知識和那些反對他的好辯的婆羅門人士們施加壓力,以便在神學爭論方面壓倒他們。因而,他搬到一個陌生的城市,那裡沒有人知道他是毗瑟·斯沃米的兒子,沒有人主動邀請他去家中做客。一次,他利用慣用的伎倆,想捉弄圍坐在一個水池旁邊的賢人們,他們正在談論那個患有慢性哮喘病的梵家施勞卡斯,由於在爭論過程中有些言辭激怒了這位人士,他深感受傷害,厭倦了這種生活。因此,他也追隨他的兄弟們,帶著所有的希望起身去了傑亞斯爾。

到了舅舅家,這幾個年輕人平分了身上的錢財。很明顯,他們的思想有所轉變,他們決心接受現實,服從父親,又想回他們曾經蔑視過的戈爾大學過快樂的生活,想到這些,他們都落淚了。

他們喜歡學習超自然學問的學科,通常它們被稱為“白色魔法”。

根據他們宗教信仰的要求,他們選擇了一位教師,一位來自光榮家庭的聰明男人,他和藹可親,不是一位暴食者,也不是一位麻風病人,不是一個只有一隻眼的瞎子,也不是雙眼失明,他個子不矮,沒得過甲溝炎(注:指甲上長甲溝炎表明這個人曾經從一位婆羅門那裡偷過一塊金子。)、哮喘或其他疾病,也不是一個愛吵鬧、過於健談的人,手指頭和腳指頭沒有什麼毛病,是一個不屈從於妻子的人。

後來,傑亞斯爾的一位精神唯物主義者加亞施聯有了一項重大發現。在調查地球初始階段的形成原因、產生作用,還有物質被當做一種實體或非實體或自我存在等看法的同時,他發現,這個機體最基本的形狀,起初就是一個球形物體套球形物體的形狀。在經過幾十年的深入研究後,他發現,在粉碎和烘烤燧石時能夠產生這種複雜的球體。在那個年代,這種發明被認為是一種很新奇的事情,加亞施聯滿腦子都是關於宇宙的想法,他陷入了一種瘋狂的興奮中。一些人每次看過用這種他們從沒見過的東西所做的試驗後,毫無質疑地都相信了加亞施聯的說法。另一些人持懷疑和反對的態度。其實,他們每一個推論都混合著自己的看法,同時也超越了他們自己的偏見。

讓我想想他們說過的幾句話。

“不幸的人類,”戈爾智者高瑞安在反對傑亞斯爾智者加亞施聯時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