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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建功德”參拜恩師慧思之墓。楊廣得知智覬遠雲,急忙於十月十日參書一封,雲:“弟子渡江還,去月初移新住,多有造次,未善安立,來旨勖以法事,實用慚悚,始於所居外援建立慧日道場,安置照禪師以下,江陵論法師亦已遠至於內援。建立法雲道場,安置潭州覺禪師已下。”再次表示要請智到江都道場主持佛法,並催促說:“已別遣使迎延,願預整歸計。”十一月十五日,楊廣再遣親信伏達往潭州奉迎。但智覬未加理會,於十二月回到闊別二十多年的家鄉荊州。一時“泮宮道俗延頸侯望,扶老攜幼相趨戒場,垂裡戴白雲屯講座,聽眾五千餘人,旋鄉答地荊襄未聞”。智覬即於當陽縣玉泉山建立“精舍”,並重修十住寺,打算在此長住久居。

智覬大師我行我素,傲慢地拒絕晉王楊廣的“累書延屈”,當然使晉王大丟面子,但楊廣也並未激怒,表現出極高的政治素養和極大的耐心。智覬遠離江都而入荊湘意在擺脫晉王的控制,但終不能擺脫大隋政權的監視,遠離晉王卻也使智覬難以得到晉王的政治庇護。時楊堅在舊陳荊州等地設定的總管府,雖說總歸晉王節制,但實際上是直接聽命於朝廷,“總管刺史加使持節”,擁有很大的權力。如令狐熙為桂州總管十七州諸軍事,即有便宜從事之權,可以朝廷名義任命刺史以下官吏,楊廣號令所達地區實際上僅限於揚越一隅。

智覬進入荊湘弘法,果然遇到了麻煩。智覬臨終時給楊廣的遺書中透露了自己在荊州集眾說法時,遭到地方當局粗暴干涉的情況:

於荊州法集,聽眾一千餘僧,學禪三百,州司惶虛,謂乖國式,豈可集眾,用惱官人。胡朝同雲合,暮如雨散,設有善萌,不獲增長,此乃世調無堪,不能諧和所得。

法會竟被地方官勒令解散,足見其事之嚴重。時江南平叛不到兩年,隋對舊陳遺民心存警戒,曾多次下令收繳武器,直到開皇十八年(598年),還下令禁止“私造大船,因相聚結,致有侵害,其江南諸州,人間有船長三丈以上,悉括入關”。智覬“因相聚結”了一千餘僧,外加學僧三百,而未經官方同意,自然“有乖國式”。特別是智覬先前與南陳君臣關係密切而不附隋朝,隋地方官員生怕他以宗教聲望聚眾謀反,他的自由傳教又怎能不使“州司惶虛”。可以肯定,遣散智覬的法令是地方官依法行事,而決不是秉承晉王的命令。為了尋求政治庇護,智覬寫信請楊廣做玉泉的大檀越,楊廣再次表示同意。楊廣後又寫信給荊州總管達奚儒,請他對智者及所修玉泉寺多加關照。

開皇十三年(593年)二月二十二日,楊廣入朝,行至陝州,又遣使送去親筆信往荊州奉迎智,稱自己“馳仰之誠與時而積”。五月,智覬派弟子奉書報晉王,送上新建玉泉伽藍圖,獻上相傳是外國奉獻給梁武帝的珍貴“萬春樹皮袈裟”。楊廣收到禮物後即修書一封表示感謝,並附一份豐厚的禮單以示還報。楊廣還在朝見父皇時奏告了自己為安定江南政局而拉攏利用智覬的意圖,楊堅十分重視,於開皇十三年(593年)七月二十三日敕書匾額,賜智覬創辦的精舍名曰“玉泉寺”,並敬問道體。皇帝御筆親題金字,對於正遭到麻煩的智覬大師來說,的確是巨大的恩惠,這也正是大師求之不得的。荊州總管王世積隨即“到山禮拜”,智覬的境況無疑大為改觀了。弟子為大師幫了大忙,因各有所求,已漸疏遠的師徒關係似乎又熱起來。

施之以李,報之以桃。楊廣施此恩惠,自然要圖還報,於是更加緊了對智覬的延攬。九月十日,楊廣致書智覬,稱“弟子還鎮非久,便願沿流仰合江都”再次邀請智覬往江都。九月二十四日,楊廣又由京師寫信給智覬,稱“仰違已久,弛系實深”,“獻歲非遙,傾遲虔禮,暮春屆節當遣奉侯”。不日,又遣統軍魯子譽送信,書稱:“秋仲歸蕃,請夏訖沿下,在於拜覲”。開皇十四年(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