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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山鎮上。”

這是藍思警長勝利的一刻,可惜這一刻太短了。

我後來才從警長那裡以及新聞報道中知道了喬治·雷米是一個騙子,在歐洲犯下了各種的案子,再到了美國。可是讓他贏得“泥鰍”這個綽號的,卻是他好幾次在警方的監禁之下大膽脫逃。他吹噓說沒有監獄能關得住他,而他似乎很能證實這點。

登上《紐約時報》頭版的報道中,談到他最近在巴黎被捕的事。他和其他十來名犯人一起押解到法院去的時候,他居然從成年嫌犯群中溜走,蹲在一群等著問案的少年犯旁邊。叫到其中一個人名字時,雷米就抓住他的手臂,帶著他走出法庭,假裝是便衣刑警。等到了少年法庭,他丟下那名年輕人,自稱是秘勤人員而騙過警衛,逃之天天。

從那以後,“泥鰍”就失去了蹤影,幾個禮拜之後,他重新出現在波士頓,冒充一名蒐集了珍貴名畫的法國伯爵,騙走了一間大博物館的大把鈔票。據藍思警長說,就在幾天前,波士頓警方鎖定他所住的公寓大樓進行圍捕,雖然每個出入口都有警員把守,他還是把郵差打昏,偷了制服,扮成郵差逃了出去。

“聽起來很像G。K。切斯特頓小說裡的情節,”①我說。

①Gilbert K。Chesterton(1874…1936),英國作家,最早提出“偵探小說應視為一種文學形式”的說法,創造出“心證推理”的布朗神父。收於《布朗神父的天真》一書中的《隱形人》,是其經典代表作之一。

“誰?”

“一個作家,你不會知道他的,警長。”

“呃,我倒是知道泥鰍的事,這一點不錯!波士頓警方說他偷了一個嘉年華會供應商推銷員的車,一路開出了城,他們已經通報了新英格蘭的每一個警察局。”

喬治·雷米只看了看我和警長說:“我明天早上就會離開這個小鎮了。”

“說得真他媽的對!”藍思警長同意道,“我已經打電話給波士頓那邊,他們明天會派兩個簧探來把你押回去。我只要忍受你一晚。”

“沒有監獄關得住我泥鰍的,”他吹牛道,聽起來就是很法國人的味道。

“我們走著瞧,”警長由口袋裡掏出一大串鑰匙,指了指由他辦公室通出去的樓梯,“來吧。”

我跟在後面,先是一道很厚重、裝了鐵條的門,藍思警長開了鎖,就讓門開著,進去是一條兩邊都是空牢房的走道。這幾間牢房佔了這座監獄的整個二樓,十五間牢房裡有十一間沿著三面外牆。這棟建築幾乎是正方形的,走道正好形成一個裡面的正方形,中間的部分隔成四間充作拘留所的牢房,留置醉漢之類過夜。這些裡面的牢房都沒有看到外面世界的窗子,分別編列為一至四號牢房,其餘的號碼一左一右地一直排到第十六號牢房是在最外面的角落。

藍思警長開啟了那間牢房門鎖,叫雷米進去。“這裡就是你到明早以前的家,我等下會給你送飯來。”

牢房大約有十呎深,六呎寬,只有一張固定在牆上的鐵床。另外還有帶洗臉盆的馬桶,就沒有別的了。離地六呎左右有扇裝了鐵條的小玻璃窗,窗子開著,讓溫暖的五月空氣進來。我知道窗子下方就是原先的鐵匠鋪,現在是羅素的修車廠後面。

藍思警長把牢門關上、門鎖也鎖上的時候,我問道:“怎麼會有第十六號牢房?你一共只有十五間牢房呀。”

“呃,是啦,可我跳過了十三號,因為那不吉利。”

“在我看起來,對關在牢裡的人來說,任何一間牢房都不吉利。”

“對,可十三號比別的更不吉利。人是很滑稽可笑的。”

“有一篇由一個叫傑克·福翠爾①寫的小說,叫做《逃出13號牢房》。”

①Jac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