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臺灣事務的過程中,沈葆楨展現出了遠見卓識,提出了多項促進地方發展的政策。其中包括解除內地渡臺禁令,允許更多民眾遷徙至臺灣定居;在臺北設立府衙,加強對臺灣地區的行政管理;修建道路,改善交通條件;鼓勵開採煤礦等自然資源,推動當地經濟的發展。這些舉措不僅有效提升了臺灣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也為臺灣的近代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五、抵禦外侮
19世紀六七十年代,隨著外國資本主義列強的擴張,中國邊疆地區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危機。特別是臺灣地區,先後遭受了美國、日本和法國的入侵威脅,成為當時邊疆危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日本的侵略行為尤為突出。經過明治維新後的日本迅速走上了軍國主義的道路,對外表現出極強的侵略性,並將目光投向了鄰近的中國,尤其是對臺灣懷有覬覦之心。
同治十年(1871年)十二月,兩艘琉球貢船因風暴漂至臺灣,船上54人被當地居民殺害,另有12人倖存並獲救。這一事件為日本提供了出兵臺灣的藉口。當時,日本國內矛盾尖銳,“徵韓論”引發的政治危機促使政府尋求外部戰爭來轉移內部壓力。同治十三年(1874年)四月四日,日本正式設立了侵臺機構——臺灣都督府,並組成徵臺軍。五月十日,日軍中將西鄉從道率領3600多人在臺灣琅嶠登陸,目標直指牡丹社和高士佛兩社。經過一系列戰鬥,日軍佔領了石門、牡丹社等地,並建立了軍事基地,準備長期佔據臺灣。
清政府起初對日本的侵臺行動並不知情,直到四月十九日透過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才得知此事。五月十一日,清政府向日本發出照會進行詰責,並於十四日任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大臣,賦予他處理日本侵臺事件的軍事外交大權,率軍前往臺灣。
沈葆楨抵達臺灣後,一方面積極與日本交涉,要求其撤軍;另一方面迅速加強全島防務。他在臺南府城和澎湖增建炮臺,安放西洋巨炮;在安平和廈門之間鋪設海底電線,以加強通訊聯絡;增調淮軍精銳部隊入檯布防;同時大力開通部落地區的道路,並派遣官員招撫各處“番社”。這些措施極大地提升了臺灣的防禦能力,形成了有力的抵抗態勢,迫使日軍不得不考慮外交解決途徑。
與此同時,臺南南部爆發惡性瘧疾,侵臺日軍因氣候炎熱、水土不服,疾病流行,每日死亡人數不斷增加,士氣低落。在這種情況下,日本決定透過外交手段解決問題。九月,日本全權代表大久保利通偕同顧問李仙得到達北京,與清政府進行了多次談判。儘管日本堅稱臺灣是“無主野蠻之地”,但最終在英、美、法三國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中日臺灣事件專約》(又稱《北京專約》),清政府同意支付50萬兩白銀作為“撫卹”及修路建屋費用。條約還承認琉球為日本屬國,日本則於同年十二月一日撤出了臺灣。
這次事件對中國來說是一次嚴重的主權挑戰,也暴露出海防力量的薄弱。為了應對未來的威脅,清政府開始重視海軍建設。光緒元年(1875年)四月,清廷釋出上諭,任命李鴻章督辦北洋海防事宜,沈葆楨督辦南洋海防事宜,標誌著中國近代海軍建設正式走上軌道。
此外,這次事件還促使清政府重新審視其治理臺灣的政策。過去,清政府認為臺灣的威脅主要來自內部,而非外部。然而,外國的侵略使官員們認識到臺灣的戰略重要性,將其視為“七省門戶”、“南北洋關鍵”以及“中國第一門戶”。沈葆楨等人多次奏請加強對臺灣的防禦,並指出經營臺灣關係到整個海防大局。沈葆楨守住臺灣後,立即實施了一系列開發措施,包括解除內地渡臺禁令、設立臺北府、修建道路、鼓勵開採煤礦等資源
六、晚年
光緒元年,沈葆楨在撤軍內渡後,被召入京,升任兩江總督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