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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能摻雜,我與秉森比較像老朋友,無話不說,兩人大不避忌,我與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問:「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說:「我把酒店號碼留在家中,有什麼事,他們會找我。」

那意思是,最好不要離開倫敦。

去年我們在湖區。

我跳躍,為那漫山遍野的黃水仙與雲德米爾湖。

秉森問:「怎麼了,你不如去年快活。」

「我不知道,秉森,我心中還是很高興的。」我說。

他握著我的手,「你還是在等我的,是不是?」

嗯。

第二天,家中電話來了,他得趕到醫院去。

我在倫敦落了單,也沒覺得不值,一萬哩路趕來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閒的時間去探訪女友。

「你仍與梁秉森在一起?」她問。

我微笑。

「我不打算勸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錯,一副成則為王的樣子,批評女友的行為舉止,其實不過是運氣略好,沒什麼稀奇,不見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說:「出來玩玩吧,今天晚上家裡有派對,有幾個不錯的單身漢,你不妨挑一挑。」

我點點頭。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讓你空下來,這些年來他佔你便宜佔慣佔盡,他沒想到你一旦離開,他會很空虛痛苦。」

「以他那個身份地位,找情人還不容易?」

女友說:「是,也得看是什麼樣的情人,沒有知識的他肯要?——不說了,準八時我派人來接你。」

「我自己來得了。」

「我不是那種小家子,請單身女人赴宴,叫人家萬山千水的自己叫車,還要埋怨別人住得遠,」

她乾脆說:「那還不如不請,誰沒吃過飯?不見得會在我這裡認識了威爾斯親王去。」

「很好。」我說。

我發了瘋,跑到時裝店去買計程車夠晚裝,低領口的紅紗裙,釘滿珠子,那種傖俗的美。

派對很熱鬧,我很掛念秉森,卻沒有心痛的感覺,我變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總會牽動。

我自由地跳舞,跡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廳中轉動。

女友遞上一杯香檳,笑說:「你現在也很肯玩,大家都說你漂亮。」

「女人只要還年輕,打扮起來,人人差不多。」我說。

「今晚的男士怎麼樣?」她問。

我搖搖頭。

「書房裡還有一位,來看看。」她拉我。

書房裡一個年輕的男人用耳機在聽音樂,看見我們連忙站起來,忙中把耳機拉了出來,我忍不住笑。

他訕訕地說:「對不起。」

我坐下來,女主人為我們介紹。

張君達很年輕很有氣質,對我頗為冷淡,主要是我這身打扮,人們對於濃妝的女人沒信心。

他很慡直,女主人走開以後,忽然問我,「你眼睛為什麼畫得那樣?我打賭如果你把油彩洗掉之後,你會漂亮一半。」

我瞪著他,他有點害怕,忽然我狂笑起來。

「你很對。」我說:「我會洗掉。」

「不生氣?」他問。

「不。」我說。

「我陪你回家,這裡太吵,等你洗乾淨面孔,換上端正服裝,我們去吃義大利比薩。」

「ok。」我說。

我又要行桃花運了。

張君達濃眉大眼,有一種憨氣。他送我回酒店,我洗完臉穿上球衣粗布褲,他說:「我的天,你是個美女呢。」

因為說得誠心誠意,我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