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他吃就好了。他做事從來是不講信用的,我也很少相信他,也猜不出他為什麼失言?
一點多鐘又去豔芬家,她己出街。四點多她來了,也說起她要去順德打工,戶口也轉下去以後成家也在那裡了。我說麗梅也有人幫她介紹廣州的。芬說更好,那時三人都嫁得遠遠的了。然後才提起她的那位他。她說兩人雖然很鬥氣,在心裡也相愛,是有點不捨吧。我說是初戀,當然很難忘記。
七月十三日
回去休息四天總覺得無聊,又熱。
回來五山上班能有大半的時間屬於我,我也很開心。十點鐘下班,十二點上班。匆匆寫完這幾天的日記,才可安定下來重新修改作業。想到可以有許多的事要做,可以計算好時間,不只覺得時間快過,也還覺到了一點生活的樂趣。這樣也不是行屍走肉的活著,起碼就有了精神的寄託。不至於要把自己整個的身心寄託在男人身上,付出的愛和男人是平等的。不要做可憐的女人,真是我自己的快樂。
我準備這一生,要用一生的愛來愛我所喜愛的文學,然後才是愛情。有時事業和愛情是同等重要的,卻又發現所愛的文學比愛情更重要,不是嗎?男人也是把事業放在第一位,女人才是第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