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可能讓肖颯知道。
他嘆了口氣,翻身起來接起電話,果然是肖颯,喊他幫忙回公司處理事情。
接下來幾天他跟肖颯在公司連軸轉,肖颯忙得都要睡在公司裡,他也只好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
直到準備工作做得差不多了,他才終於有機會閒了下來。
跟肖颯不一樣,他不需要家,也不需要某個特定的人陪著;他的生活模式其實跟唐堂差不多,在銀灘路附近的五星級酒店開著長包房,方便他「及時行樂」——
去喝酒近,喝多了要帶人開房更近,第二天醒來不想動,還有客房服務可以隨時替他「打掃戰場」。
肖颯以前說過,說他每晚跟一群人在酒吧裡的行為是一場「毫無意義的狂歡」,當時他沒有反駁,因為他覺得肖颯說得沒錯——
活著已經夠累了,為什麼一定要去找那些所謂的「意義」呢?
所以今天就算肖颯「大發慈悲」放他休息一晚,他也不會像普通人一樣回家泡澡睡覺。
告別肖颯後,他開上自己的紅色超跑,一路狂奔進了銀灘路。
熟悉的人潮,熟悉的音樂,熟悉的酒杯,熟悉的喧囂。
許久不見的沈大少的出來約局了,圈裡的小可愛各個削尖了腦袋網上湊。
沈篤看著身邊一張張年輕的臉蛋,有幾張熟面孔,也有好多第一次見,都是他一直喜歡的那一類小男孩,白皙乾淨,年輕纖細。
哪個他媽不比唐堂強?
草!
他在心裡暗罵一句,回身選了個順眼的,名字都沒問就帶回了酒店。
之前在公司忙得腳底朝天,別說「開葷」,他連澡都好久沒有好好洗一個了;進了酒店房間,面對小貓一樣腰肢細軟纏上自己索吻的小男孩,他就覺得渾身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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