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正常的親密關係束縛自己。
於是,他開始現在這樣放浪的生活,他需要在那些一群人「毫無意義的狂歡」活動裡尋找一點陪伴;偶爾遇到合心意的,也會把對方留在身邊一段時間。
他會付出大量的金錢,只需要對方付出少量的時間,給予一點陪伴,只需要讓他覺得自己不是一個人;這樣在彼此厭倦,或者大部分時候是他單方面厭倦時,雙方都不需要有負罪感。
本來,他以為自己可以這樣過一輩子的。
那時候肖颯還沒有認識鄒允,開玩笑時他還跟肖颯聊過,讓肖颯去買一個養老院,等他以後老了,浪不動了,還有個地方可以打折。
只是他萬萬沒有想到,今年他才二十五歲,好像就已經浪不動了——
從剛才在酒吧喝酒開始到現在,他沒有尋找到哪怕任何一點之前那種安慰或是陪伴的感覺。
不管是剛才置身在酒店裡的一群人中,還是現在酒店客房裡面對那張他一貫最喜歡的臉,這些所能給予的慰藉似乎都不如那一句話有分量——
「我不會扔下你不管的。」
從來沒有人跟他說過這樣的話。
「草!」
他又低聲暗罵一句,一拳錘向身旁的床框。
因為忘記了自己右手的傷,他在一陣劇痛後才清醒過來。
他匆忙起身,胡亂地找了一身衣服套上,在房間書桌的便簽上留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和一段話——
酒店已經付過錢了,你可以住到明天,離開的時候不需要退房。想好了要什麼可以告訴我,離開後就不用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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