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中國古代的遊子和戰士,都喜歡穿母親和妻子fèng的衣,納的鞋。只有穿著這樣的衣,身上才暖和;只有穿著這樣的鞋,腳下才踏實。這樣的衣服和鞋帽,當然不能輕易讓給別人,就像老婆不能轉讓一樣。即便那衣服是買來的,只要自己還穿在身上,也不能隨便脫下來送人。尤其是內衣,倘若隨隨便便就脫下來送人,豈非輕率地&ldo;以身相許&rdo;?所以,儘管中國人喜歡聚在一起吃飯(共食),卻不喜歡和別人換衣服穿(共衣),除非是戰友或情人。
《詩 秦風 無衣》寫的是戰友之間的共衣。這首詩譯成白話文就是:誰說我們沒有衣穿?我和你共一件戰袍!君王就要出兵了,整理好我們的長矛,我和你同一戰壕!誰說我們沒有衣穿?我和你共一件衣裳!君王就要出兵了,整好我們的刀槍,我和你同上戰場!這實在是一種極重的情分。這種同袍共衣的感情,和同火共食是一樣深刻的。軍營裡同火共食,出征時同袍共衣,上了陣就會同生共死,同心同德,同仇敵愾。因此我們不難體會,韓信說漢王&ldo;解衣衣我,推食食我&rdo;時,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情。
《紅樓夢》第七十七回寫的則是情人之間的共衣。這一回寫寶玉偷偷去看病危的晴雯,晴雯先是咬下指甲,遞到寶玉手心裡,然後&ldo;又回手掙扎著,連掀帶脫,在被窩裡,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小襖兒脫下,遞給寶玉&rdo;。這兩個動作,很明顯的有&ldo;以身相許&rdo;的意思。&ldo;寶玉見她這般,已經會意,連忙解開外衣,將自己的襖兒褪下來,蓋在她身上,卻把這件穿了。&rdo;這意思自然也很明白。所以晴雯才說:&ldo;今日這一來,我就死了,也不枉擔了虛名!&rdo;所謂&ldo;虛名&rdo;,即晴雯與寶玉有&ldo;私情&rdo;的指控。晴雯和寶玉雖然要好,卻不曾像襲人那樣,真的&ldo;貼身&rdo;過,所以是&ldo;虛名&rdo;。但如今,已用內衣為代表,相互&ldo;貼身&rdo;過了,所以不再&ldo;枉擔&rdo;,也就死可瞑目。
看來,如果說&ldo;共食&rdo;者義同兄弟,那麼&ldo;共衣&rdo;者則情近夫妻。的確,從身上脫下貼身內衣,帶著體溫,也帶著體味,無論如何也都象徵著穿衣人自己,若非極為親密,豈能親相授受。以中國人之內向,一般友人見面,不過鞠躬作揖,握手擁抱都不會,哪裡還會&ldo;貼身&rdo;?能貼身者,無非夫妻、情人而已。即便夫妻,也要&ldo;舉案齊眉,相敬如賓&rdo;,又豈能隨意互換褻衣?看來。可共衷衣者,也就只有情人了。其實即便是外衣,有時也能代表那穿衣的人。許多民族都有這樣的習俗:死者的衣物,如不殉葬,就要分給親友,以為紀念。這正如祭祀的食品最終要被吃掉一樣,並非為了節約,而因為這些衣物中,殘留著逝者的資訊,睹其物如見其人,衣其衣如近其身。元稹悼念亡妻的詩云:&ldo;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猶存未忍開&rdo;,表達的便正是這種情感。
於是,衣服就不簡單地只是衣服了。它不僅具有物質的意義,也具有精神的意義。不僅屬於中國,也屬於心靈。
身與心
衣是身的代表,身則是一個人中國和心靈的總代表。
身的含義很多。首先是指身體。不過這&ldo;身體&rdo;,有時包括腦袋,有時不包括(比如&ldo;身首異處&rdo;),甚至只算中問部分,也叫&ldo;軀&rdo;。但它的本義,卻是&ldo;身孕&rdo;,‐‐胎。它的字形,無論甲骨文、金文、篆文,都是像一個人懷胎之形。所以直到現在,我們還說一個女人懷了孕是&ldo;有了身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