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7部分

勸農一事,可以依賴其知識資訊、組織與財政的力量,進行較為直接而有力的行動,因而易於構成一個有吸引力的選擇方案。具體說來,從新生產專案的選擇和引進(包括購入所需原料),傳授生產方法(包括初級及加工生產,請匠師、設官局及組織各鄉學習),提供資金(直接投資及提供借貸),以及銷路保障(選擇期間的包銷和試行階段的保護性措施),都可程度不等地插手其中。對於一個特定的生產專案來說(如遵義山蠶業),這樣的政府,就像一個大的生產組織者和經營者,作用於一定的區域範圍,或不同的生產環節。處身其間的農民就像是一個個單純的生產者,產前產後的許多“工序”,多由政府包攬負責。在一時期間和若干地區之內,十八世紀政府在經濟事務方面插手之深,可以說是空前的。'26'

與此有關的,就是“農民不會種地論”,如世宗諭:“小民至愚,經營衣食,非不迫切,而於目前自然之利,反多忽略。”高宗諭:“鄉愚無知。”只有依賴“親民之官,委曲周詳,多方勸導”。'27'這在現代,也有相應的表現。

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看到,即清代除少數的例外,基本上沒有過強制性的推行。這與明代或其他某些朝代相比,實有很大的區別。如明初太祖曾令凡民田必“栽桑、麻、木棉”各若干畝,是把農業導向落後的自給經濟以及強制實施的著名例子。它與清代發展商品性經營、提倡因地制宜、“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做法,'28'實是不可同日而語。

不難看出,所有這些——不管它是好、是壞,是有意還是無意,或有著怎樣的自身矛盾——直到二十世紀(特別是其下半葉),都還在活著,並對政府行為有著極為重大的影響。

五、土地的全域性開墾

對上述看法,可能有許多讀者不能同意:什麼“多種經營”?清代發展經濟的主要手段難道不就是開墾土地?

不錯,清初政府重視土地開墾,清代墾荒也有很大成績。中國官方耕地統計數字顯示,明代中國約有耕地7億餘畝,進入民國(即二十世紀初)大約增加為14億畝。這套資料儘管並不準確,但目前為止,我們已不可能得到更為可靠的統計數字(包括各種“科學”的分析調整在內)。由此粗看之下,中國耕地面積在清代已有成倍的增加。換句話說,中國耕地當中有一半是清代開墾的,清代以前二三千年所墾亦不過一半而已。'29'這成就當然是很大了。

但另一方面也應看到,清代政府重視土地開墾,只是在清初的一個階段,即所謂“恢復時期”,可以算作一種“恢復政策”,也是古已有之的傳統政策。大約到康熙中葉以後,隨著“恢復時期”的過去和“發展階段”的到來,朝廷對它就不怎麼重視,而逐漸為新的“發展政策”所取代。

這一經濟發展政策的主旨,即是不再亟亟於土地的開墾,而是在已有的耕地上做文章,儘量提高其利用水平,特別重視五穀以外的作物種植和農耕以外的各種經營,即在“三農”之外,兼修“園圃”、“虞衡”、“藪牧”之政。'30'其涵義已不止於“精耕細作”,也不僅在“多種經營”。在隨後中國經濟的蓬勃發展中,出現了經濟作物等“商品經濟”的發展,區域間生產優勢的交換,以及工業和商業的廣泛增長,等等。遂為中國經濟指明瞭一條極具可行性的發展道路。

這當然不是“沒有發展的增長”。可惜的是,清代這些成就多未得到應有的總結。以致到二十世紀中葉,政府以為經濟的發展主要還應依靠土地的開墾,這種情況,直到很久以後才有所改變。'31'儘管這時除一些邊疆地區如東北以外已幾無可墾之地,儘管十八世紀的歐洲人已經看到了中國的這種“永續性”,看到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