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壞,媽媽喊了一陣後,最後不知用什麼開了鎖,將她從浴缸里拉出來。她身上有被他們掐揉後留下大小不一的紅痕,還有她自己搓揉面板的痕跡,媽媽一見被她扔在地上那染上汙痕和液體的衣物時,大哭出聲。
爸爸從店裡趕回來,將她的衣裙、襪子鞋子等包成一袋,帶上媽和她往派出所報案。她記著那三人離去前撂下的話,想著許家在地方上的勢力,她沒勇氣開口,最後禁不起媽心碎的哭聲哀求,她據實道出事發經過。
雙親以為警方會安排她驗傷,警方卻說她都已洗過澡,不可能驗到什麼,並以已有那袋物證為由,直接打發他們,只告知會傳訊那三人,讓他們等候通知。
擔心她在校又遇上那三人,雙親決定讓她休學,待那三人畢業,再返校完成學業。休學在家的她,白日在爸爸的自助餐館幫忙,一面進行官司訴訟;她才知道人無恥到極點,用禽獸不如來形容都還太客氣。
三人筆錄完全一致,稱事發當天三人在許家打電動,許家人證實那天孩子放學後便帶著同學返家,李、吳兩家亦供稱孩子曾向策人提起要在許家打電動。
當初身上能證明對方侵害自己的證據幾乎全被她洗去,警方勸說撤告和解,雙親堅提告,案子移交地檢署。
檢察官叫劉治方,很年輕,她聽大家都稱他劉檢,她也跟著這樣稱呼他。他讓她去醫院驗傷,她不願,因她無意將自己身體袒露他人面前。劉檢鼓勵她,甚至答應她一定起訴那三人,只要她願意去醫院,才可能有證據起訴他們。
不明白已有她事發衣物,為何還要驗傷,她提出疑問;劉檢告知警方移送書上僅有偵查卷一宗,未提到有衣物證物,又思及警方不斷勸說撤告和解,爸媽才想到恐怕證據已被湮滅。
溫仲瑩在雙親與劉檢陪同下前往另一家醫院驗傷。預料中,在她陰道里,未採到任何男性檢體,卻也意外驗出她應是雙性人。關於她平胸、她只長身高、她遲未有月事、她性行為高潮時會有男性射精現象,皆獲得瞭解答。
她的世界崩塌離析。
都是那三個人!都是呂彥峰!若非他們,她不必承受這些,她心裡發誓一定要報復這些人;她暫拋傷痛,積極配合劉檢的調查,只願能還她公道。
她不知道一個人的道德良知可以如此淺薄,許朝翔那三人有事沒事出現在自助餐館,有時不講話,只坐在那一面吃飯一面盯著她的胸口和下體;有時嫌菜難吃、飯沒熟,甚至造謠餐館衛生不良,最後演變成拍桌,嚇跑不少客人。
他們也曾經在吃飯時對著店裡用餐客人說她同時跟他們三個人交往,氣得父親抓著掃把就從櫃檯衝出來趕人。
不為父親添麻煩,她回家幫母親帶孩子。那陣子帶的那個孩子是個妹妹,妹妹的雙親是雙薪父母,有個讀國中的姊姊,那個國中生叫陳葳。
陳葳放學返家前會來家裡帶妹妹回家,大概聽說了她的事,每日來接回妹妹時總會帶點心給她,有時紅豆餅、有時小蛋糕,有時是一根梅心棒棒糖,那個國中女孩是她遇事以來唯一交到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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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還在進行,對方三人家長要求和解,爸媽堅拒絕,家中開始不平靜。門口被潑漆、爸爸的車子被打破車窗,報了案卻遲無下文;同時間,劉檢忽然被調派,換了另一個叫張金安的主任檢察官接手承辦她的案子。
家中的紛擾影響了母親保母工作,陳葳的母親說要辭職自己帶小孩,理由聽來正常,但他們都知道,陳葳的媽媽定是怕被他們家的事連累了。
陳葳最後一次來接回妹妹時,摶了一個學校家政課烤的蛋糕給她;陳葳要她堅強,安慰她時,自個兒還哭得很傷心。
那場官司最後因被告三人罪證不足,裁定不起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