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此道為人道,否則它遲早也會被推翻與改變,而另一方面,規則的崩潰也意味著秩序的崩潰。它的出現是廣義上的靈智開啟後,世人的自覺過程,猶如從混沌走向清明。
上古無書,先民結繩記事,太昊創八卦之符,可用於計數、喻事、問卜。所謂問卜,最早其實是應前事之驗、為後事之鑑。那麼禮法是怎麼來的呢,就是歷代人所自覺的行為以及社會規範總結,在太昊開創中華時,已形成了一套相對完整而樸素的體系。
後世天子,不論是青帝、炎帝還黃帝世系,一直到帝堯時代,大體都遵循一種樸素的原則。比如出了什麼事情該怎麼處理,應召集各部君首共商,處理的依據往往來自於古代賢君被共同認可的處置經驗。
比如在軒轅為天子時,曾出了什麼事情、軒轅是怎麼處置的,到了顓頊為天子時又出了類似的事情,那麼就遵循同樣的處置原則,或者以之為參考,根據實情稍加變化。那麼此前從來沒有遇到過的事情呢?那就由顓頊帝與各部君首共同商討出一個處置方法,這種處置方法又成了後世所參照的原則。
顓頊帝處理了這樣的事情,到了後世帝堯為天子時又碰到了,就可參見顓頊帝的處置方式。而這種參照是否恰當,需要帝堯天子與各部君首共商。依前人之判例而斷,在朝之君首共決,日積月累,就形成了一套禮法體系。
很多很多年後的後世,世間有一種“判據法”體系與“陪審團”制度,依稀與之類似。這其中的差別或許很大,背景亦天差地別,但世事總有似曾相識之處。
禮法本身也是一種傳承積累,無書無典之時,或口口相傳,或神念心印相傳。神念心印是不可能推廣的,口口相傳難免有訛誤,甚至也不可能記述得完備真切。到了帝堯的年代,這種方式已經很難適應需要了,其弊端越來越明顯。
倉頡造字為文,棄天子位後被尊為史皇氏,因為他還做了一時間,便是以文字為載體,記錄上古以來所能蒐集到各種史料,並將這些史料傳給了。
皋陶便以文作書,為中華編九典。他整理、修訂自古以來的禮法規則,考“太昊之規”、“神農之衡”、“軒轅之繩”、“少昊之矩”、“顓頊之權”,根據天下所需,制定了正式、明確的禮法體系。須知皋陶作書與後世人寫書,完全是不一樣的,過程艱辛無比。
後世皆謂皋陶作《獄典》、定《五刑》。實際上皋陶所作遠不止如此,他制定的是一整套社會執行規則以及完備的文明秩序體系,最為後人熟知的是以“五刑弼五教”。
所謂《五教》是指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在幾千年後看來,這只不過是一種家族倫理的道德規範,但人之所以能進化到人類社會,這些恰是根本。經歷多少代人的思考和發現之後,皋陶做出了明確的成文總結,並將它制定為社會行為規範。
所謂《五刑》不是僅指墨、劓、腓、宮、大辟這五種刑罰,真正的五刑指的是甲兵、斧鉞、刀鋸、鑽笮、鞭撲這五種制度。甲兵是討敵之制,斧鉞是治軍之法,刀鋸是罰罪之刑,鑽笮是刺罪之識,鞭撲是訓誡之懲。
這已經上升為整個國家以及社會的行為準則,而人類社會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刑令以道德規範為基準,這便是“以五刑弼五教”的含義。
皋陶又作《九德》之典,所謂九德指得是寬而慄、柔而立、愿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這是對天子以及社會各階層人士的道德要求,比如說“天子應有九德”,使天子考察臣民以及臣民評價天子的品行時,有了明確的評判標準。
雖然對品行的評價標準自古有之,但皋陶做了明確的總結。天子便一定九德兼備嗎?當然不是!實際上絕大多數天子都是達不到這個要求的,但是有了評判標準,臣民以及後人也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