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加拿大人則要從他們的僱主那裡獲得補償。此外還有一個聯邦專利藥物價格調查委員會,每年檢查藥物價格兩次,以保證專利藥物的價格“不會過高”。其判斷標準是這些新藥的價格不高於其在其他七個發達國家(美國、英國、瑞士、德國、瑞典、法國和義大利)的平均價格或者是治療同一種疾病的舊藥的最高價格。一旦藥物上市之後,價格漲幅不得超過總體的通貨膨脹率。各省的政府建立處方集並且可以協商更大的折扣。相反,通用名藥的價格是不受管制的。加拿大對品牌藥公司說:“作為對我們提供的專利保護的回報,你們應當為我們提供合理的價格。”品牌藥在加拿大的價格幾乎是在美國價格的一半到三分之二。
由於近年來美國和加拿大之間的藥價差距越來越大,在邊境居住的美國人開始到加拿大去購買處方藥。這些人主要是老年人,他們在美國為處方藥支付的是世界上最高的價格。他們在購買處方藥的旅行中,往往會組織公交旅遊和社交聚會。他們購買的多數藥物是由美國或歐洲的大型製藥公司生產的,並由FDA批准上市。這些藥物就這樣在邊境上往返。由於越來越多的人們知道了這種價格差距,美國人開始透過網際網路從加拿大的製藥商那裡郵購藥物,或者從與這些製藥商有交易的藥店購買藥物。加拿大的醫生會開處方或者複製美國的處方。截至2002年,累計已有一百多萬美國人從加拿大購買了藥物,總金額高達7億美元。2003年,根據愛美仕市場調研諮詢有限公司(IMS Health)的調查,總金額猛漲到了11億美元。當年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有7%的受訪者從加拿大購買過藥物。加拿大現在有大約140家網際網路製藥公司,而1999年只有10家。
還有一個問題——從加拿大購買藥物是違法的。你可能還記得,1987年,在製藥公司的堅持下,議會同意了禁止除製造商之外的任何人進口藥物。理由就是這項禁令保護美國人不受假冒藥物的危害,但是實際上另有原因,那就是該行業堅持認為它應當從來自加拿大的“不公平”價格競爭中受到保護。一個用“自由市場”的浮誇言辭來包裝自己的行業,堅持認為來自另一個國家的競爭是不合法的。該行業把美國周圍的“吊橋”都拉了起來,這樣美國人就不知道他們到底多付了多少錢。這個騙術一段時間內起了作用,但是今後再也不會得逞了。新罕布什爾州2003年對可能投民主黨票的選民進行的民意調查發現,83%的人相信從加拿大進口藥物應當是合法的;只有7%的人反對。
狂歡結束了嗎?(2)
而藥物的安全性問題呢?當然,假冒藥物確實是一個日趨嚴重的問題。原因在於有換標籤的各種複雜技術做後盾,還有不斷增加的不正當的供應渠道。通常並不是只有一個總批發商,而是有眾多二級渠道商。製藥廠本身也分佈很廣。實際上,大型製藥公司有眾多的工廠分佈在世界各地。例如,輝瑞公司在它的網站上披露它在32個國家中共有60個製藥廠。另外,美國品牌藥的許多關鍵成分都是從國外進口的。而且請記住,大型製藥公司中有一半總部在歐洲。
在這一鏈條上有許多環節,假冒藥物都可能充斥進來。在最近的一個案例中,有一個批發商偷取了數百瓶用於幫助艾滋病患者維持體重的荷爾蒙,用假冒產品替代真貨,而將真的荷爾蒙透過網際網路賣給了健美機構。在另一個案例中,治療貧血症的藥物Procrit的標籤被貼在了裝了水的小藥瓶上。但是,認為從加拿大進口藥物的假冒率比美國本土藥物的假冒率高,是毫無根據的臆想,倒是前者的假冒率可能更低。任何東西的假冒產品價格越高獲利越大——對於處方藥來說,美國的情況正是如此。另外,當製藥公司(不論總部在哪裡)想在美國市場銷售藥物從而尋求FDA批准的時候,它們必須符合FDA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