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達嘶吼著,井晨風每說一句話,帶給他的痛苦就加劇一分,那是他從未感受過的悔恨,似要奪走他的呼吸一般。
井晨風卻只是頓了頓,接著說:
“你放心,在你去迪拜的這一個月,警局那邊我已經打點好了,沒人會知道你曾經開著我的房車去強/暴過一個少女,我的車子只是丟了一段時間,後來被警察找到送還給我,至於偷車的人都做了些什麼,更沒有人知道。”
他冷笑,冷漠的語氣似在壓抑著什麼,
“忘了告訴你,桑蘭蘭是智障,她的智商只有五歲。”
最後這句話像一枚炸彈,炸得江明達的腦袋“嗡”的一下,支離破碎的片斷裡,全都是那天晚上被他強行壓在身下的少女恐懼的眼神、無助的哭泣。
他清楚的記得,那天是星期一,就在上一個週末,他向井晨風借了房車帶著父母去了郊外,那天晚上,他本要去還車的,可是去井晨風家的途中他接了一個電話,便去了“森林”,那是本市非常有名的酒吧。
他去“森林”見了一個朋友,此人叫連少青,是連氏地產的私生子,因為都酷愛賽車,所以兩人成了私交甚好的朋友。
那天連少青約他是為了給他介紹一位改裝車的高手,為了不錯過此人,他才中途改道。
聊天的過程中,他明明記得自己只喝了幾杯啤酒,可不知為什麼從酒吧出來後,頭就越來越暈,他怕自己是開不了車了,於是叫了代駕。
在車上,他似乎一直在睡,卻又似乎清醒著,等車子停下來後,他發現代駕已經把車開到了“食間”。
他問為什麼來這裡,代駕回答說是他自己要求的。
他頭暈腦脹,四肢彷彿都已經不是自己的,心裡明明清楚自己應該做什麼,可是大腦卻不聽使喚,似乎有一股力量在背後推著他去做自己一直想做卻不敢做的事。
於是,他下了車,去“食間”向桑幽幽求愛,大鬧餐廳,結果被人趕了出去。
頭痛加劇,身體裡似有兩股力量在打架,一邊是正、一邊是邪,最後還是邪勝了正,他驅車去了桑幽幽的家。
本想在巷口等桑幽幽下班,卻意外發現她已經站在了巷口;本想拉她上車好好談談,卻鬼使神差地強/暴了她。
他記得她一直在哭,一直在叫著“姐姐”,不停地說“我要回家”,可他做了什麼?
他像頭失控的野獸,為了制伏她,打了她的耳光,叫她閉嘴,撕碎了她的裙子,瘋狂地佔有了她。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像只喪心病狂的禽獸,當時腦袋裡似乎只有一個念頭,要她,要她,還是要她!
彷彿佔有了她的身體,就可以得到她的人、她的心。
因為在他的面前,她總是那麼清高,幾乎連正眼都不曾看他,拒絕他就跟家常便飯一樣。
可他是誰?
他是江華集團的繼承人,所有女人都對他卑躬屈膝、高調諂媚,為了爬上他的床不擇手段,打得頭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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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那個婚約是假的
他就是不服氣、不甘心,似乎只有征服了她,才能挽回他的自尊、他的面子。
事後,他把她推下車便逃走了,沒有去井晨風家還車,而是直接把車開到了酒店,第二天才去“錦尚”還了車。
當他清醒地意識到這一切會造成怎樣的後果時,他怕了。
他不怕警察找上門,更不怕會去蹲監獄。
他怕的,是被她纏上,被她以此事威脅,逼他結婚、失去自由身。
在上流社會,他的雄性潛能是公認的NO。1,換女人的速度比大小便還頻,要他結婚,門兒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