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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不過,是清醒地自以為是。”

這個晚上,我突然很想聽治療的搖籃曲。張一律就是隻大蜘蛛,我就是待被吞噬的美餐。雖然我還沒弄清楚他“不會了”的含義,可不論是哪個,我都逃不掉不是。

我把碟櫃從上到下翻了個遍,也沒找到。絞盡腦汁才隱約想起來好像很久前被王二拿去過幾張盤,一直沒還我,大概就在那堆裡。我估算了一下,我如果去他們村裡找他要碟,那我將付出的車費+飯費+煙費+替他繳還賒賬費,將大於我那幾張碟的價值。所以我決定,不找他要了,再買吧。

很久沒聯絡老張了。自從我畢業,口袋鼓了,盤卻買得少了。網際網路的發展與MP3的興起讓打口失去了存在的價值,我不會再為淘到一張尖兒貨而欣喜若狂——MySpace上,一切都來得不費吹灰之力。摒棄了年輕時的躁怒,取而代之的是靜斂,可激情也隨之而褪——對此我卻估算不出,得到的與失去的,孰多孰少?

我翻出老張的號碼,撥了過去。空號。

然後我打給盤友李四,他說,“你不知道?去年底老張的店被舉報了,他被警察抓了個正著,進去蹲了幾天,罰了錢,出來以後不幹了。”

我放下電話呆愣了一會兒,然後睡覺。

夜裡我做了個夢,那龍門客棧,被推土機剷平;那大片荒地,被某新樓盤廣告板圍了起來;廣告上是此房產公司大老闆,我看著眼熟——是老張的臉。

第二天睡到十點。

哦忘了說,我是SOHO一族,做平面設計的。上學的時候就斷斷續續接活兒,一直沒找到合意的工作,乾脆畢業就直接SOHO了。爸媽對我這選擇很不滿意——他們一直對我的任何選擇都不滿意——尤其是我媽,她認為我們這個由教授和公務員組成的家庭,雖不是什麼富裕或權貴人家,可也不能容忍孩子的工作不正經。在她看來,女孩子只要不去朝九晚五有規律地上下班,那就不是正經工作。

我當初費好大勁才讓她明白這是新世紀的一種工作方式,很BIO,減少資源浪費,降低空氣汙染,環保又有效率。

這樣工作一年有餘了,掙的錢剛夠吃喝玩樂,跟一般小白領差不多。我並不是很努力地找活兒,大概因為我沒有房屋還貸的壓力——畢業後跟沈東寧住著,現在又回來跟父母住著。我知道不能永遠這樣下去,可這樣的生活我過一天便享受一天,真的不想去想將來。我媽說我沒有憂患意識,體現在各方面,比如學習,比如工作,比如沈東寧。以為一次得手就是永生擁有,不知進取不加灌溉,遲早失去。對此我還真沒什麼可反駁的。

讀書時,我的成績總是波波折折,奪了次冠,便以為坐穩了,不再努力,下次便被別人甩在後頭,於是奮發衝刺,卻不吃教訓,考好後又鬆懈下去,再被甩在後頭……如此反覆。

對沈東寧亦是如此。以為得手便可永恆,不懂經營,甚至於他越是反感,我越頂風上(詳見上章提到的至賤情結)。結果換來他的背叛,和旁人默批我自作自受的目光。

對工作,我不是沒考慮過多接點活兒攢些錢,一旦失業起碼還有點積蓄;或者找個大公司,天天去坐班,求個安穩的心理安慰。可都終歸只是想想而已,要我放棄現下的小安逸,我做不到。

再次得出同樣的結論,我對自己這鼠目寸光的堅持很滿意。穿好衣服,出門,去李四介紹的新街口一家店子看盤去。李四說很容易找,就在街面上,我說這種店怎麼敢開街面上去?他說你去了就知道了。

的確容易找,以至於我懷疑他耍我——大大的招牌,還是那種浮雕金字兒,門臉是明晃晃的玻璃門窗,整個一財大氣粗的普通音像店。

進去,還是直接走?

我正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