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膝行過來,跪在我腳邊磕頭道:“陛下,如此良機千載難逢,若您因一時心軟錯失,只怕我朝邊患再難根除啊!”
我一味不理,徑自向外走,孟士準發了瘋似的抱住我的小腿。古往今來,文臣實在沒辦法了,就會“撼腿而求”,傳出去竟成美談。可誰體諒過被抱住不讓走的皇帝的心情?
我只覺荒謬已極,回身怒道:“孟卿,此事不必再提,朕絕不會對草原用兵,更不會軟禁哈丹,主動挑起事端。兩族相交從未成功是因為從沒有人試過,朕打定主意要做這第一人,來日即便證明朕是錯的,一切後果朕也能承擔。你若再提……花洲行刺一事,莫怪朕追查到底!”
孟士準渾身一顫,彷彿蛇被打了七寸一般,頹然放開了手。
我回到寢宮時已經快到飯點了,宮人們說狼王一上午沒出來,在裡頭不知道幹什麼。他少有這麼靜的時候,平日裡老覺得皇宮雖大卻很憋悶,閒著沒事就去校場或者魏鐸戚長纓家裡找人活動筋骨。我也猜不出他在裡頭幹什麼,在門口叫宮人給我解了外袍,掀開厚重的門簾,跨了進去。
屋裡供著地龍,暖和極了。我探頭一看,哈丹長身立於桌案前,手中執筆,竟在寫字。我抿著唇忍住笑,輕手輕腳走過去,猛地一下從後面摟住他的腰,叫道:“嚇你一跳!”
哈丹放下筆,輕輕抓著我兩隻手,把我帶進懷裡,笑道:“哎呀,被你嚇了一跳。”
他耳目這麼靈,在草原上隔著老遠都能聽到遠處是否有野獸的腳步聲,我就算飛著過去,又能瞞住他?他配合著我鬧,我心裡頭一下子熨帖極了,只覺得不管在外頭生了多大的氣發了多大的火,若能回來見著這麼個人,他肯做小伏低哄著我樂一樂,我還有什麼不滿足呢?
我伸出食指,對他勾了勾,他低下頭,我在他唇邊一吻。
“阿哥,好端端的怎麼想起練字了?”我問。
然後低頭去看,就一眼,我的頭“嗡”的一下。
呀,沒眼看,這破字,跟拿雞爪子劃拉的似的。
哈丹也知道自己字醜,不好意思地團成一團,往旁邊一丟,輕咳道:“閒著沒事做,也不能老當文盲,我就尋思認兩個字。”
有向學之心是好的,可沒人在旁邊教,他悶著頭練,這能學出個什麼?何況……我瞅瞅他擺在旁邊的那本書——那是本食譜,我閒著沒事放手邊當閒書看的,裡頭如何做菜教的好,字寫得著實一般——道:“我來教你吧?”
我鋪開一張宣紙,從筆架上選了支湖州狼毫筆,問哈丹:“你想學什麼字?”
他問:“我的名字如何?”
我便在紙上工工整整寫出“哈丹”二字。哈丹定睛瞧了半天,從我手中取了狼毫筆,在旁一筆一畫地模仿出來,剛寫完最後一筆,他伸著胳膊把我撥到一邊道:“這張寫得醜,你別看,我再寫一遍。”
我就在旁邊呢,早看見了,確實挺醜,由著他再寫一遍。
又寫一遍,比剛才強點,還是醜,我說:“握筆的時候手腕動,胳膊別抖,這可不是拿刀呢。”
哈丹點點頭,毫不氣餒,再寫。這回寫得格外認真,力透紙背,寫完了,我扒著他的胳膊一看,半天沒說話。
哈丹看看我,我看看他,我尋思鼓勵他兩句吧,可是我倆這麼熟了,是不是真心話,他還聽不出來嗎?
哈丹把紙團了,丟在一邊道:“不寫了。十一,你寫給我看吧,你字兒好看,我喜歡看你寫字。”
我笑了笑,重新攤開一張宣紙,取過毛筆,在紙上寫下“朱毓”兩個字。
“這是我的名字。”
我又寫下“慶朝”兩個字。
“朕的天下就叫這個。”
再寫“狄族”。
“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