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直插在沙中的雙手闊劍。
果然是件好貨色。阿爾豐斯眯起雙眼,初步判斷出它至少值七十魔法幣。亮鋥鋥的劍身,鋒利的刃口,造型古樸線條流暢,絲毫沒有因為歲月的消逝磨去它應有的光彩。下邊是不是還有好東西?他全然沒有想過為什麼這種價值不菲的武器會長眠於此。
一個魔法時過去,熟練的動作讓他像個職業盜賊在盜竊一座裝滿精美陪葬品的古墳。
答案終於出來,闊劍準確無誤穿過一副骨骸的心臟處,直接釘入沙中。遺骨躺的姿勢是面下背上,明顯是一次卑鄙的偷襲。這人死前沒受多大痛苦,又或者是在睡眠中被殺,白骨自然伸直,沒有絲毫扭曲。遺骸應該有十年以上的歷史,服飾早已殘破不堪,白骨上沒有留下一點腐爛的皮肉,如果直接和沙漠接觸的話早就變成一具乾屍了。完整儲存下來的還有一雙鹿皮靴和一副皮手套。這人生前應該是個異大陸的漫遊者。沙漠中穿鹿皮靴和戴鹿皮手套是那麼的不合事宜,換成巨蜥皮或者蛇皮還說得過去。
阿爾豐斯撥弄著骸骨。這次又有新發現,那人不是睡著時被殺,而是想保護一串雕刻得極為精緻的紅寶石項鍊。
這是件送給情人的絕佳禮物,世界上沒有多少女人能夠抵抗寶石的魅力,特別是拇指頭大的寶石。它肯定是出自天然,絕非那種經過魔法處理的贗品,因為它具有珠寶屬性的同時,也是一顆五級火鑽——火系法師夢寐以求的寶貝。
阿爾豐斯搖搖頭:這又何必,生命永遠大於任何珍寶。在塔隆,生命就像沙漠中一顆沙粒。對於這些代表永恆的珍寶而言,有限的生命才更令人珍惜。
這人十年前已經被剝奪生命,再做任何關於他的猜想顯得毫無意義。任何人都不值得尊重,除了死人,只有他們才不會在你背後補上一劍。這個道理阿爾豐斯早已明白,他懷著無比崇敬的心情把骨骸再次掩埋。
他心滿意足的喝下最後五滴水,粘滿細沙的手往身上蹭了蹭,手套和皮靴用皮繩穿好綁在腰間,闊劍斜掛背後。
真是收穫豐厚的一天。
遠方的城堡,城中的要塞,孤峰般直插雲天。阿爾豐斯低聲咒罵著那群有血吸蟲之稱的稅務官。
月之心城的法律明文規定:凡買賣都得交稅。職位最低的稅務官,收入也是平民的幾十倍,也是很多人打破腦袋都想擠入市政廳工作的原因之一。
數以百年計的戰亂,自巫王統治這片土地以來從沒間斷過。由蜥人族、遊牧民、狼人組成的沙漠軍團頑強的抵抗著巫王們的頻繁攻擊。
漫長的歲月消耗不了巫王的生命,他們從其它生命中抽取能量來維繫自身生存。沙漠中所有的城堡在這些不死生物控制下——把他們叫做不死生物似乎是一種尊敬——挑起一次又一次的戰爭,綠洲變成荒漠,溪流變成沙溝,數以百萬計的人類用自己的生命延續了它們的青春。
人類的生命在各個種族中最短暫,短暫而又華麗,即沒有精靈對完美的執著追求,也沒有矮人對鑄造工藝的契而不捨,更沒有半身人對大自然的熱愛,他們追求的是聲譽、不滅的輝煌。
月之心城由巫王多克一手建造,也是塔隆沙漠中為數不多的和其它大陸進行交易的邊陲城堡。多克和其它巫王不同,他喜歡殺人,但更喜歡培養人。在他看來,不斷培養出新血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一味妄殺,無疑於殺雞取卵。多克從不殺馴服的市民,他要讓更多人為他辦事。他殺的是反抗軍,卻從不趕盡殺絕。每次戰爭過後,他的青春總能更亦於往。
市民怨恨反抗軍,反抗軍也巴不得將城裡的人碎屍萬塊,仇恨的種子一代代延續著,已經成為解不開的死結。
在多克的體系下,月心城逐漸發展壯大。多克鼓勵各種商業貿易,其它種族也喜歡把自己的商品拿到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