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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心城來出售,再換取塔隆沙漠的特產——紅水晶。塔隆的紅水晶在沙漠中長年吸收日能,品質上乘,只要標出“原產塔隆”四字,絕對是市場上的搶手貨色,售價至少是其它地方同級紅水晶的一倍。

大至攻城用的砲車,小至精靈製作的箭簇,都可以在市場上進行個人交易,只要錢袋夠沉。如果沒有好的裝備誰會眼巴巴的趕來送死?多克自己就曾經說過:來吧,殺了我,最高的榮譽、所有的財富都歸你了。沒人能成功,至少直到現在還沒有。

市政廳的官僚也喜歡這樣,光是稅收就足以讓他們肥得流油。市民也樂得安於現狀,只有這裡才能讓貧窮的人睡個安穩覺、混個肚飽。

這個體系的均衡,得益於多克強橫的實力。

不遠處的沙下突然冒出兩個中等身型的男人,看衣著也是拾荒者。他們慢慢的抖落著衣服外面的沙子。

阿爾豐斯緊了緊手中的木棒,目不轉睛的盯著這兩個不速之客,他明白這兩人想幹什麼,天下沒有免費的麵包,想不勞而獲就要付出鮮血的代價。他感覺自己有點麻痺大意,沙漠太平坦,又沒颳起沙塵,持續的發掘總會引人注目的。

那兩個男人看到阿爾豐斯的動作,獰笑著從腰間拔出半尺長的匕首,一步步朝他逼近。

在這裡殺人並不觸犯城鎮的法令。

阿爾豐斯不懂用劍,無論是單手劍還雙手劍,他一直覺得那玩藝兒太過笨重,只有不喜歡動腦子的人才會去使用它,輕便快捷才最適合拾荒者。他把劍自後背取下來。那兩人看到這個動作,面上露出戒備的神色,同時放緩腳步。“噗”的一聲,闊劍被扔到沙上,這是阿爾豐斯作出的最大讓步,反正也是白撿來的,一筆帶過倒也兩家皆歡。

那兩個男人誰都沒有朝地下的物品看上一眼,目光不停的在阿爾豐斯身上打轉。

阿爾豐斯右腳退後一步,向對方示意自己沒有獨佔的意思,他的靴尖卻有意無意的插入沙裡。其中一個男人走上前拾起那把闊劍,拿在手中掂了掂,同時吹了聲響亮的口哨,準備向同伴發聲詢問。阿爾豐斯的攻擊就在這剎那間發動,腳尖向前一送,大片黃沙飛揚而起,覆蓋住兩人的視線。原來他根本就沒有便宜別人的打算,送劍的行動只是個幌子。

突然的打擊讓拿劍的男人猝不及避,眼、口、鼻中全是沙粒,雙手下意識的在面前亂揮起來。後面的男人也是滿身黃沙,不停的做著吐舌眨眼的動作。

阿爾豐斯急速向前奔出,木棒的尖銳部分借勢插入拿劍男人的喉頭,還沒等他反應過來手腕一抖拔出木棒。血箭急彪而出。男人“荷荷”呼叫了幾聲,身體便撲在沙地上,全身的肌肉痙攣起來,看上去就像是一隻蠕動的蟲子。阿爾豐斯沒有再往地上多看一眼,一擊已經足夠,他挺棒朝另一個目標衝去。

混戰中講的是速度,誰的速度快,誰就能獲得生存的機會。

那個男人似乎被突起的殺戮嚇懵了,挺著的匕首一動不動,另一隻手還保持著在臉上抹沙的動作。

阿爾豐斯從起動到奔近對方只用了兩三秒時間,快得像捕食中的獵豹。這是輕裝的好處,犧牲防禦換取最大的速度。結果沒有任何懸念,木棒從男人的胸口搠入。男人低下頭看著胸前長出來的木棒,“哇”的一聲長嚎,匕首沒頭沒腦朝阿爾豐斯剁去,另一隻手抓住棒身想把它拔出來。

阿爾豐斯腳底在沙上一蹬,閃身退到五碼之外的安全距離。他知道這人已經完了,讓木棒留在體內,或許還能多捱上一段時間。可男人並不知道,也不知從哪來的力量,一下就將木棒抽了出來,真是加速死亡的愚蠢行為,他還將手指插到傷口處,試圖阻止血液的大量流失。

阿爾豐斯冷冷的看著他,直到身軀仰天倒下。自從第一次殺人後,他就再沒有因為看到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