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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樣子,只是麗萍對他並不熱情。”他輕聲地在下面把這些話說給其他人聽。

“這方麗萍可真是個魔女,她能讓這麼個大小夥子為她如此的賣命,難道他不明白自己這麼做的後果?怪不得今天法庭上的人這麼多,許多面孔都是陌生的,這其中一定有他的同事和親朋好友。”

作者有話要說:

☆、對麗萍的起訴

杜晴此時也坐在聽證席上。他已經完全想好了自己的何去何從;既然決定了離開上海,他的心裡反而定了下來。那這開庭宣判的結果,還是應該在第一時間知道的。

當他聽到審判長說帶上第二被告羅大慶的時候,突然記起了那天夜裡他在樓下向窗戶扔石子時,麗萍曾經誤認為他就是大慶!

看來,杜晴想到,這羅大慶和麗萍的關係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問題了。

麗萍的父母互相對望了一眼,麗萍爸爸沒說話,她媽媽卻嘆了口氣道:“真是作孽哦!大慶這孩子。。。”

“請大家安靜,不要大聲喧譁,這是法庭!現在,本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方麗萍和被告人羅大慶共同犯罪一案。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這位檢察院的公訴人是個女性,戴上那象徵著法律威嚴的大蓋帽,也同樣顯得神聖不可侵犯。她的手上拿著一本資料夾,對著裡面的內容開始宣讀道:

“共同犯罪主犯、被告人方麗萍,女,二三十歲。。。由於自己心中所愛之人卻愛上了別人,由嫉妒而轉變成了仇恨,於是邪念頓起,以愛情為誘餌,唆使深愛著她的羅大慶,利用自己送信使者(郵差)的工作之便,私自扣押了被害人古志華從美國寄給被害人馬倩的信件達二十七封之多!

“。。。被告人方麗萍為了達到讓羅大慶死心塌地的為她扣押住從美國寄來的每一封信,她竟然假意的向羅大慶承諾,只要他把這些事情都做好了,事成之後,她就嫁給他……

“。。。甚至還向羅大慶揚言,能不能扣押住當事人的每一封信,其實是測試羅大慶對她愛得有多深的具體行動的考驗。。。

“在此基礎上,被告人方麗萍還親手偽造並模仿了兩位被害人的筆跡,寫了兩封都主動提出要堅決斷絕關係的假信給被害人雙方,促使被害人雙方音訊中斷,並將偽造的假信信以為真,感情出現了嚴重的危機,因此而造成了第三者的加入。。。並且已經出現了非常嚴重的後果!

“鑑於以上犯罪事實,根據我國刑法第M章第m條的規定,被告人方麗萍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嚴重侵犯公民通訊自由罪、私拆他人信件罪、偽造他人信件罪。。。

“共同犯罪從犯、被告人羅大慶,男,二十四歲。。。這是一起典型的、盲目地為愛情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被告人為了能夠得到自己心中的那份愛,不惜以犯罪手段破壞和毀滅他人的愛情;他是扣押私人信件達二十七封之多的直接犯罪人,其性質特別惡劣,後果十分嚴重,在很大程度上給社會和公民帶來了危害。。。

“。。。為了嚴肅我國的法紀,維護社會的安定,本公訴人提請法庭對被告人方麗萍,被告人羅大慶的犯罪事實從嚴懲處!”

公訴人的話剛剛結束,聽證席裡面就有了小小的騷動。嘰嘰喳喳的議論聲使審判長的“肅靜”都沒能起到立刻震懾的作用。

羅大慶的出場,使得不少人滿足了好奇心的本能,也使法庭的整個氛圍增添了些許色彩。

麗萍的父母眼下就坐在前排的位子上,他們眼睜睜的看著被告席上的寶貝女兒,臉上所呈現出來的表情又是焦急又是羞愧。

麗萍的媽媽是個一心撲在科研事業上的女性,史無前例的十年動亂,讓她和古志華的爸爸等一批科學家都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