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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們聽了這些話,雖然同情,但又怎樣來幫助她呢?

還有使我更難以忍受的事!

我表哥是個嬌生慣養的大少爺,暴躁而霸道。有好幾次,我看見表哥為一點小事,手持木棍,追在買來的丫頭荷香後面打。荷香年紀與我差不多大,又黃又瘦,一付營養不良的樣子。我看到那情景,氣得肺都要炸了!但我是住在別人家裡,我沒法管。我對錶哥產生了難以言表的憎惡感。到我現在還能記得他的模樣。他們家有三個丫頭。

我實在無法再在蘇州住下去。於是,快開學時,我還是以水土不服為由,回到哈爾濱。

我又回到俄國學校繼續讀了兩年,直到父親失業後,我無力教學費而退學。

父親臥床不起,我輟學在家服侍病父的期間,我的婚姻問題不但仍舊糾纏著我家,而且越來越糟糕。

自從父親從琿春回到哈爾濱後,不知為什麼,有個姓比佐的日本年輕小夥子經常到我們家來。後來,索性住到我們家客廳裡了,住了有一年多。此人長得虎腰熊背,膀大腰圓,據說,他精通柔道和劍道,一般,幾個人也打不過他一個。

他對我們倒很有禮貌,很客氣。不過,我母親悄悄地告訴我,此人是日本當局特地派來監視我們的,以後說話要格外小心。

意外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有一天,一位日本老太太突然手提禮物,來拜訪我母親,說她兒子比佐愛上了我,非要娶我不可。我當時害怕極了,他二三十歲,而我才十五六歲。

這下子可把我們一家嚇壞了!母親只好又謊稱,我早已與別人訂婚,藉此婉言謝絕。記得比佐的媽媽還拿著禮物來了,當時侵略中國的很多日本人都帶來了家屬。她們表面還算客氣,可能是因為我母親有那麼多日本同學的關係吧。不過我們還是時時刻刻都感覺著危險。

這回,不立刻給我找婆家不行了。原則還是那樣:一,不能嫁到大漢奸家;二,不能嫁到大奸商家。

這時,恰好我孩子的爺爺和大姑在教會看見我後,看上了我,前者想讓我成為他的大兒媳,後者希望我嫁給她弟弟S,因此他們二人總到我家來,看望我的父母,照顧我家。S 的父親是滙豐銀行行長,不是大漢奸,也不是奸商,而且喜愛讀書,寫的一手好字,很有學問。S的姐姐是我姐姐的老同學,不但精明強幹,而且人非常好。(一直到現在我們還跟生活在日本的她關係挺好的,始終保持著密切的聯絡)於是,理所當然地,他們家就成了我家為我選婆家的最佳人選。

我和S,愛好還是挺一致的,都喜歡文學、藝術、音樂,就是性格不同,整個價值觀、生活習慣、意識形態等許多事情也都完全不同。這和他所受的教育、和他的生活背景有關。我當時之所以結婚完全由於當時生活狀態所迫,可是沒想到,S和她的姐姐完全不一樣。他有才華卻不去發展,有點桀驁不遜,玩世不恭。而我則是非常認真的人,和他大相反,甚至格格不入,但即使這樣我也一定得堅持下去,我要躲避日本人,我要挽救行將衰敗的家庭。

當時,S 和我一樣,也是十七歲,尚未成年。他是他家最受寵愛的寶貝長子,長孫;一直在日本讀書,日本小學和日本中學畢業後,剛剛進入日本慶應大學預科。

放暑假時,S回到哈爾濱。我們見了幾次面後,兩家就為我們兩個尚未成年的小孩訂了婚。

他父親問我母親,要什麼彩禮。我母親回答:

“什麼金銀首飾全不要!唯一的要求,是供小汶繼續讀書。”

對方當然同意。

於是,我的終身大事就這樣定下來了。

實際上,那時我也只有這麼一條路可走。對於所謂“愛情”,可以說,那時我還沒開竅吶!只知道我必須定婚結婚。這家比別家更合適一些。也可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