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報告點花絮:蘇老闆酷愛唱歌,最拿手的是革命歌曲,唱得有板有眼,極富感染力,這是我原先所不瞭解的。剛開始他還比較客氣,鼓勵大家都參與進來;大家積極響應,都非常踴躍地去點歌,也唱了幾首。但後面就不行了,蘇老闆他霸著話筒不放了,他唱完這首唱下首——他點的他唱,別人點的他也唱——根本沒有別人再唱的機會。就這樣唱啊唱啊唱到散場。
凌晨3點半才算結束,老蘇出門時還在高聲哼哼,我就臨時給他取了個封號:南丹歌王!
第五章 驚喜發現
保險公司我堅持完30天,感覺到前途渺茫,就不再去了,任憑王乃明怎麼勸我。我的性格不算內向,但考慮到推銷保險這個行當真的不適合我,我本來就不是個習慣於逐家逐戶去敲門的人,而要做保險做好保險恐怕還得那麼幹。我喜歡做而又能做好的事,是某人交某項任務給我,我自己在家獨立完成,最好不要去接觸,或者說請求太多的人。那樣會有許多不確定因素的存在,我比較怕懸而未決的事情,我看重過程,但我更需要結果。我早被沒有結果的太多事嚇破膽了。人嘛,總是要經歷風浪才會漸趨成熟,總是要遭遇險惡才會慢慢改變。
但話又說回來,我們生活在社會這個大染缸裡,又難免有糊塗的時候,難免有做糊塗事的時候。許多事情總是霧裡看花,分辨不出真假,看不清它們本來的面目。
這就是我所懼怕而又無可奈何的。
我就遭遇到這樣的事,是件我被欺騙的荒唐事。
話說我從蘇老闆那裡拿到的7000元,寄了1000給我弟,其餘的存進銀行,打算省著用熬過這段困難時期。哦,差點忘了,我歸還李官存300元,補交給房東3塊9。怎麼能把“3塊9”天大的事也給忘了呢?真糊塗啊!我講過的,人生難免有糊塗,各位瞧瞧。我存了5000進銀行,身上留著幾百備用——其實每天都要用。
這天,我走在街上,手裡拿著封信,是寄給魏敏養父母家的信。頭晚我突發奇想,拿出魏敏的那臺攝像機在手裡擺弄,想看看以前她拍了些什麼畫面。我開啟螢幕趴在床上看,按順序往下翻看:我看到了我租住的江南小屋,濱海小區的漂亮房子,南湖公園的景象,百貨大樓周邊的景象,魏敏曾工作過的售樓中心的景象……我還看到有間屋子裡的排排花籃,屋子的牆上貼著我和魏敏的大幅合照,還有魏敏的個人視屏,她在視屏裡說:程華,我愛你,我愛你!我感覺我們的相識是天賜良緣。你曾給過我很多的快樂,也給過我很多的幸福,所以我渴望我們的愛情能夠久遠,我們可以長相廝守……可是程華,你知道嗎?你傷我的心了,你居然揹著我偷偷跟別的女人好上了!你令我失望了你知道嗎?那天從酒店裡跑出來之後,我難過得不能再上班,獨自跑回宿舍哭了整個下午。程華,你為什麼要那樣做呢?你告訴我到底為什麼?難道是我對你不夠好嗎?還是因為我太依戀你了?所以你根本不珍惜我們的感情?好啊,既然你這麼對我,我也只好選擇默默地離開你了,我承受不起背叛,我也不能承受不忠的諾言,現在……我決定……離你而去了。程華,對不起……誰叫你……令我傷心……令我難過……
省略號部分是她泣不成聲的部分。這段視屏的背景就是我和她的合影,顯然是用底片重新放大過的,以前我們曾經拍過膠捲照。
我再翻找,又看到她的視屏,不過這段視屏與前段完全是兩碼事:前段傷心欲絕,這段喜笑顏開。魏敏在鏡頭前嘻嘻哈哈地說:嗨,程華,原來我是錯怪你啦!你跟那位姓楊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