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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可怕的?

五月二十八日,群情激昂的農民兄弟們在策動之下,一夜之間就把227根銅線電杆——那時候老百姓尚不知電報之名,都稱為“銅線”或者“電線”——拔得乾乾淨淨。連木杆帶電線就地瓜分,各自扛回家去。效率之高,令人咋舌。

丁日昌冷笑,你雷諾不是想造成既成事實嗎?那我就再給你“既成”一回!經商贏利我不行,暴力拆遷,嘿嘿,你不行。

如果只是單純煽動農民掀杆拔線,那不過是莽夫所為。“丁鬼奴”不是義和團,暴力拆遷只是個前奏,他早埋下了一記極厲害的殺招,等著雷諾上門。

雷諾聽說了電報線路被毀,大吃一驚,二話沒說急忙去找英國領事麥華佗訴苦。他嘴還沒張,麥華佗苦笑著拿出一封文書來,說人家丁日昌早就先一步把利富洋行給告了,告它未經核准,擅行興造營建,要理事衙門介入審理。

理事衙門名義上是由上海道的官員擔任主審,外國人擔任陪審,實際情況恰好顛倒過來:只要是涉及到華洋爭議的,都是外國人把持著大權。所以丁日昌特意致函負責理事衙門業務的麥華佗,要求開審此案。

雷諾拿著那封文書,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如果出面作無罪抗辯,必須得申明自己沒建過這條線路,正中丁日昌下懷。你說沒建是吧?好啊,那些農民也從來沒拆過什麼電報線,從法律角度來說,我們不能拆毀並不存在的設施。

如果不出面辯訴,那就是承認自己非法建線,這種官司就算打到女王面前也是輸定了。千錯萬錯,就錯在自己誰也沒告訴,到頭來哪國法律也幫不上忙。

別說雷諾,就連麥華陀都沒料到這位中國官員玩起西洋法律比倫敦的律師們還熟。

丁日昌隨信送來的,還有一大堆證據,不過這些證據都是分開另外一個信封裝的。麥華佗是個老油條,知道丁日昌的微妙暗示。若是真提起訴訟,你們穩輸,只是訴訟曠日持久,兩邊面子都不好看;現在證據我給你了,卻不附在起訴書裡,意思是我也不想鬧大,你知道理虧,把苦主壓住,這事就當沒發生過算了。

麥華佗這回知道為什麼巴夏禮會敗在這個中國官員的手裡了。他趕走雷諾,回了一封公文給丁日昌,說利富洋行一貫奉公守法,貴府指責實無證據云云。丁日昌又回一封說經查川沙確無電杆,恐系誤會,不予追究云云。兩人官面上往返了幾道文書,彼此心照不宣。

整個風波就此平息,各方皆大歡喜,只有雷諾一個人訴苦無門,飲恨回國。他本來進了一批新的電報線路材料,打算擴大規模,這回也全打了水漂,扔在庫房無人問津。

中國第一條電報線路就此結束了它短暫的一生——它甚至還沒滿月。這一事件從此也讓那些洋行商人們收斂了許多驕橫之氣,知道在中國到底還是不能太亂來的。

此事轟動了整個上海灘,洋人們見識到這位丁大人的手腕兒,紛紛誠惶誠恐跑來致意,順便探探口風。丁日昌敏銳地洞察道“商者逐利”是天性,今天趕走了一個雷諾,明天可能還有另外幾十個雷諾。電報是時代大勢所趨,不能一味消極避讓。唯有未雨綢繆,早作打算,才能給後人留出一片可爭的餘地。

丁日昌思忖再三,決定趁熱打鐵,跟各國領事和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會作了一個約定,表示只要手續完備,可以有原則地允許他們設定埠內專線,但絕不允許他們把專線與國境外的國際電報海線相連線。這一招“以退為進”極見功力,洋人們本以為專線已不可得,驚見丁竟然法外開恩,歡喜還來不及,哪裡還願意去煞風景抗議“禁接海線”,趕緊沒口子答應下來。

這是中國電報史上極關鍵的一個原則,後來多少紛爭,都是由它而起,影響極為深遠。

不過必須要指出的一點是,這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