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7部分

“你家住哪兒?”她問,“在鄉下?噢,說吧,叫什麼名字?”

“不叫麥克依琴,”他說,“叫克里斯默斯。”

“克里斯默斯?這是你的名字?克里斯默斯?喲,真怪。”

在青春期和青春期之後的那些星期六下午,他同其他四五個男孩一起去打獵捕魚,惟有禮拜天在教堂裡才能見到姑娘。她們總是同禮拜天、同教堂聯絡在一起。因此,他沒有機會留意她們。而要那麼做,他會認為是放棄對宗教的憎恨。可是,他和別的孩子在一起談論姑娘。也許他們之中有人——比如,那天下午安排黑人姑娘到鋸木棚裡的那人——知道姑娘的事。那人告訴別的孩子:“她們都想幹,但有時候不行。”別的孩子對此莫名其妙。他們不知道姑娘們都想幹,更不明白還有她們不行的時候。他們各自想入非非,但要是承認不明白後半句就等於承認自己還未發現前半句的事實。所以那男孩談論姑娘時他們總是側耳傾聽:“那種事每月在她們身上發生一次。”他描述自己對這種生理規儀的理解。也許他知道。總之,他談起來繪聲繪色,很能說服人。假若他只把它描述成一種生理狀態,只談他自己相信是怎麼回事,別人絕不會聽他的。可是他畫圖,畫出人體,具體的情形,憑鼻子聞氣味,甚至眼睛觀氣色,就可以發現。這使他們很動情:那短時的毫無辦法的處境既令人心裡癢滋滋的,又叫人垂頭喪氣;那光滑的妙不可言的形狀裡所包藏的慾望,遇上這無可迴避的週期性汙穢,只好甘守寂寞。這些就是那孩子的說法,其餘五個男孩靜靜地傾聽,面面相覷,滿懷狐疑,神情詭譎。下一個星期六,喬沒跟他們一塊兒去打獵。麥克依琴以為他去了,因為獵槍不在。可是喬躲進了牲口棚,在那兒藏了整整一天。再下一個星期六,他的確去了,但獨個兒一早離去,不等別的孩子來喊他。他沒去打獵。他去了離家不到三英里的地方,在後半晌時分擊中一頭山羊。他在一條隱蔽的山溝發現一群羊,於是躡手躡腳地靠近,開槍擊中了一頭。然後他跪下,雙手浸在那奄奄一息的動物所流出的尚溫的血裡,全身顫慄,嘴裡發乾,背部高聳。過了一會兒,他才鎮定下來恢復平靜。他沒有忘記那孩子告訴過他的話,而且真聽進去了。他發現自己能夠忍受血,直接浸在血裡。他彷彿在說,說得不合邏輯但非常鎮靜好吧,原來是這樣。但是我可別這樣做。別在我的生活中,我的愛情裡這之後,三四年過去了,他已經忘掉這件事,好比當心裡一旦堅信一個事實可真可假,便把它淡忘了。

他與那個女招待再次會面,發生在星期六去付那杯咖啡賬之後的下個星期一晚上。那時他還沒有繩子。他從住房的窗戶爬出來,從十英尺的高處跳下地,步行五英里進了城。他根本沒考慮如何回到自己房間的問題。

他到了鎮上,站在她告訴他等候的角落裡。這個角落很清靜,他來得太早,心想我得記住。得讓她教我咋做,在什麼時間,怎麼個做法。可又不能讓她發現我不懂,又得透過她弄清楚。

等了一個多小時她才露面,他到得如此早。她走來站在他面前,個子矮小,低著頭,一副穩重期待的神氣,像突然從黑暗中出來。她說:“你來啦。”

“我一有機會走開就趕來了。我先得等他們睡熟。我還怕來遲了呢。”

“你到這兒很久了嗎?多久?”

“不知道。一路上我大都在跑。我怕來遲了。”

“你跑?整整三英里的路?”

“五英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