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曾靜接著說,自從去年(雍正六年)被押解來京,見聞漸廣,才知道真龍天子興於東海之濱,列祖列宗承承繼繼,不但非漢唐宋明可比,簡直就直追三代,有如西周昌盛。但在西周,說起來也只有文王、武王兩位聖君,稱得上是&ot;極致&ot;,哪裡比得上本朝,&ot;疊疊相因,日遠日大,愈久愈光&ot;,一代更比一代強!太祖高皇帝開創王基,太宗文皇帝繼體弘業,世祖章皇帝撫臨中外,聖祖仁皇帝(康熙)深仁厚澤,遍及薄海。到我當今皇上(雍正),更是天縱聰明,恢弘前烈,創造海晏河清的太平盛世,已達到禮樂文明的最高境界。&ot;此正是天命民心所歸,乃道義之當然,參天地,法尤世,為天運文明之隆會。&ot;最後曾靜辯解說:&ot;從前彌天重犯實實陷於不知,不是立意要如何,以自外於聖世。&ot;至此,這一問題辯完,並無下文。
其他的法庭辯論,中國史上獨此一份,世界史上想來也不會多。它的奇特,倒不在被告的氣勢凌人和原告的唯唯諾諾,甚至也不在原告撤訴認罪轉彎之快和轉彎之大--本來指控清王朝不該得天下、雍正不該當皇帝的,此記得卻說清王朝超過了周秦漢唐宋明,雍正帝是最偉大的皇帝,還在於雙方使用的邏輯。得民心者得天下,順天命者為正統,這是雙方都承認的邏輯前提。據此,則只有證明清王朝順天命,雍正帝得人心,才能證明其政權和帝的合理合法。但要這樣講,官司就打不贏了。也不是打不贏,根本就打不成。因為得不得人心既不能透過民意測驗或社會調查來確定,順不順天命更是一個說不清的事情。因此,雙方都得另闢蹊徑。
雍正的邏輯是:你曾靜既然生在本朝,就應該知道本朝是順天命得民心的。這顯然是強詞奪理。如果生在某朝就能證明某朝合理,那麼,納粹時代的德國人便都可以證明希特勒&ot;順天命得民心&ot;了。曾靜的邏輯也很可笑。他的邏輯是:凡是新興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都是順天命、得民心的。既然如此,清王朝和雍正帝也不例外。那麼,新興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為什麼&ot;都是&ot;順天命、得人心的呢?因為不順天命就無從興起,不得人心就不能在位呀!這就既是因果倒置,也是迴圈論證。它使我們想起恩格斯嘲笑過的德國庸人邏輯:凡是合理的都會存在。我存在,所以我合理。它也使我們想起民國時一位軍閥的邏輯:自古英雄都好色。我好色,所以我是英雄。
如此荒誕的邏輯,大義覺迷錄一書中比比皆是。
其實邏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說話的權力。有權不準別人說話,或只准按自己的意思來說,再沒理也能說得振振有辭。
雍正要向世人顯示的,便正是這個權力。專制帝王的權力向來就至高無上,可以生殺予奪的。&ot;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ot;,但也如此而已。雍正卻嫌不夠。他還要做到&ot;君要臣說,臣不得不說&ot;。豈止不得不說,還要說出&ot;理&ot;來。換言之,明明是專制,還要做開明狀。於是雍正也好,曾靜也好,都得挖空心思。
雍正確實費了老大精神,也表現了他的大智大勇。從接到嶽鍾琪密奏那一天起,他的態度就出奇的冷靜。他沒有暴跳如雷,也沒有糙率從事,而是精心策劃了一種&ot;出奇料理&ot;,把小事情做成了大文章。這篇大文章就是:我雍正皇帝不但能治理山河,治理國家,也能改造思想改造人。因此他下令優待曾靜--當然是在把他打得遍體鱗傷,吃盡苦頭又嚇得半死以後。比方說,審訊時要和顏悅色,耐心開導;押解來京的路上吃好住好慢慢走,好好看看大清帝國的太平景象,體驗雍正皇帝的深仁厚澤;到京後住幽州別墅,過舒適生活,讓他知道悔改的好處等等。雍正甚至把朝廷的機密檔案都賜給曾靜閱讀,讓他看看他辱罵的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