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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首飾也沒有丟失。

四、警方在現場沒找到兇手留下的腳印和指紋,在死者身上也沒找到兇手的一滴血跡,一根毛髮,或者一絲衣服上的纖維。

巧的是,這兩起案子相隔正好三百天。

警方成立了並字“三·七”專案組,透過緊鑼密鼓地調查和走訪,最終排除了仇殺和情殺的可能,判斷為變態殺人。

而很多跡象都表明,這個兇手很可能就是1號樓裡的人。

他們懷疑就是李徑文乾的,但是,卻沒有任何證據,最後,只好把他放了。

李徑文回來之後,閔四傑的心就提起來了,像一隻氣球,按也按不下去。

閔四傑開始反覆做一個噩夢,夢見他走在一片黑糊糊的荒野裡,李徑文緊緊跟在他背後。

李徑文的臉黑糊糊的,看不清表情。

閔四傑走,他也走;閔四傑停,他也停。

這天半夜,閔四傑又做那個夢了。他從夢中醒來,已經是凌晨兩點多鐘,他睜開眼睛,越想越害怕。

過了一會兒,他忽然在老婆和兒子的呼吸聲中,聽到了另外一個聲音,好像來自門口,很輕微,可他還是聽到了。

那好像是鞋底蹭了一下地面,好像是衣角颳了一下牆壁……

他警惕地下了地,躡手躡腳地走到門前,想朝外看一下。

他趴在門上看,貓眼裡黑糊糊的。

樓道里是聲音感應燈,現在夜深人靜,外面應該黑著,如果那燈亮了反而不正常,那就證明樓道里有人存在。

可是,閔四傑還是覺得有點不對頭,因為貓眼只是中間黑著,四周一圈卻有點亮。

這是怎麼回事?

閔四傑想了想,腦袋一下就炸了——外面有個人一直趴在貓眼上!閔四傑差點癱軟,反身輕輕靠在門旁的牆上喘息,為了不發出聲音,他的嘴巴張得很大,能塞進一個完整的饅頭。

他不知道這個人是誰。

他不知道他為什麼深更半夜一直趴在別人家的貓眼上。

他不知道他是不是天天夜裡都站在門外。

剛才,門外的人不小心弄出了一點聲音,震亮了樓道里的燈,而閔四傑也聽到了,這才發現了這個恐怖的秘密……

過了好長時間,他輕輕轉過身,發現貓眼裡徹底黑了。

但是,他斷定門外的人沒有離開,因為他沒有聽到他的腳步聲,他應該還趴在貓眼上。

現在,燈滅了。

閔四傑和這個人面對面地站著,他和他只隔一層門。

閔四傑現在猛地拉開門,就會看到這個人的臉,但是他不敢。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他趴在貓眼上,突然用手猛敲兩下門。敲門聲會讓樓道的燈亮起來,而門外這個人受了驚,轉身就會走開。他一離開貓眼,閔四傑就能看清他是誰了。

可是,閔四傑同樣不敢。

最後,他躡手躡腳地走回了臥室,躺在了床上。

他懷疑這個人就是李徑文。

因此,報警是沒有用的,因為李徑文就住在對門,警察上樓的時候,他一閃身就可以回到自己的房子去。

閔四傑再也睡不著了。門外站著一個人,而他不知道這個人到底是誰,怎麼能睡得著?

他始終沒有弄出一點聲響,門外也始終沒有一點聲響。

就這樣,他一直熬到天亮。

他再次爬起來,輕輕來到門口,從貓眼看出去,樓道里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

閔四傑沒有對老婆說起這件事,半夜時,他也沒敢再走近過那個貓眼。不過,他堅信那個人夜夜都站在門外。

每天晚上,他都要反覆檢查一下門鎖。

他變得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