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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日所受“淫汙”,確無法清滌乾淨。縱然肉體的染汙可以洗掉,而精神的染汙如何能盪滌無存?且看:“更有一朝被染,而畢生之廉恥皆忘”,這樣的事實,能不讓人感到可怕,感到寒心嗎?

所以,古代君子,雖遇豔女“拉扯相邀,以身相就”,不禁嚴詞厲聲,當下斷然拒絕,以回挽“蕩女色慾”之狂瀾;委婉相勸,講色慾之利害,開示“清淨寡慾得健康福慧”之方法。女子,此時若能收拾“芳心”,保全“貞性”,則自己未來多生多世的陰靈,都會受到仁人志士的關愛和保護,福報在將來的生生世世,不可不知啊。

格言6.◎大家貴族,家中有婢女、僕婦,很容易發生行奸之事。當知,婢女、僕婦,本是良家民女,只是因生活困難,家境貧寒,不得已到富人家做奴婢,出賣勞力,以糊其口;做為大家貴族,紳士富豪,社會名流,不可以在指使和奴役他們出力勞作的同時,而又誘撥其慾念,敗亂了她們的“貞性”。這是罪業!如果發生了與奴婢行欲之事,則必導致“家政不肅,家道不和”表現在:或者妻子產生忌妒而找茬鞭撻殘害奴婢,或拿其他人的過錯出氣而殃咎很多無辜,甚至傷害其他生靈。或者,奴僕彪悍,反唇以噬主,也就是,反僕克主,讓家中女主人蒙受恥辱,受到傷害;或者,父子不知而聚塵,即:父子兩人同時跟一個奴婢行欲而各不相知。或者,兄弟兩人,同時愛上同一奴婢,兄走弟又來,迷惑造業而不相知。更嚴重的問題,奴婢所懷“胞胎”,乃自己親生骨肉,為了名譽和麵子,不得已使自己的骨肉淪為“下賤之人”,如此令造做者,痛心疾首,而又無可奈何!自己的孩子,不能認,認了“醜事”必敗露。這樣出世的孩子,對自己的身世又全然不知,又誤與東家的小姐或少爺發生“愛戀”,乃至“苟且”之事,從明處看,是主人和奴婢之間發生的事,從暗處看,或從真相上看,則是“同父異母”的兄、妹之間所發生的傷風敗俗之事,這種事真是令人不忍目睹,根本說不出口。

格言7.◎若有人,假借學佛之名,利用請教或訊問之際,起心誘惑出家比丘尼,或出家女眾,或常住女眾,甚至膽大妄為,在佛門淨地,做汙濁之事,敗壞或擾亂出家人清淨修行,造做這種“淫惡”,將來所得的“惡報”,比起在世間普通人之間造做“淫惡”所得的果報,必定超過百倍不止!學佛人當知啊!

格言8.◎世間有特別“狂妄愚痴”的人,痴迷於“同性戀”,此等人於同性之間,以交朋友為名,實際是在搞“同性戀”。當事人雙方,在事情敗露後,彼此往往都將遭到社會的譏諷和譴責,人前人後,難以抬頭。更不堪言的是,或者說,比此更下流的事,就是“邪淫與自己同性的兒童小孩,或者邪淫家裡年齡尚幼的俊俏奴僕”。自己的正心,因“邪欲”而錯亂,所謂“內外不分”,實際上就是,“男女不分”,迷惑顛倒,造做極重的罪業,將來的果報,不堪設想。世間人,當遇到此種有“同性戀”傾向的人時,千萬要警惕,一定要斷然避免此等邪事,若開始不慎,後果將不堪設想,所謂“我既引水入牆,彼必乘風縱火”。也就是,有一次,就很難避免第二次!一來二往,紙裡哪能包得住火?

格言9.◎世間有人,把出入燈紅酒綠的娛樂場所,邪淫嫖娼,自奉謂是人間的“風流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