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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事說什麼呢?”一個人問。

“我來對付,”格雷姆說,“一小時後準時到這兒報到,帶上隨身武器。”他把大家解散了,然後越過靜寂的廣場朝警長的辦公室走去。人們告訴他,警長在家裡。“在家裡?”他重複了一句,“這個時候?他在家裡幹什麼?”

“吃飯唄,我想。像他那樣大的個子,一天得吃幾餐飯的。”

“在家裡,”格雷姆重複道。他沒有冒火,還是那副冷峻超然的神情,他剛才同指揮官打交道時就是這副神色。“吃飯,”他說。他往外走,走得很快。他又一次穿過空蕩蕩的廣場,在這片安靜土地上的這個安靜城鎮,當人們悠閒地圍桌晚餐時,廣場上總是清靜無人。他到了警長的家。警長立即說“不行”。

“十多二十個鄉親在廣場周圍轉悠,屁股兜裡揣著手槍?不不。那不行。我不允許那樣做。那可不行。這事你們讓我來處理。”

格雷姆又注視了警長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又是步子匆匆的。“好吧,”他說,“如果你想要那麼辦,我不加干涉,可你也別管我。”這話聽來並不像是威脅,說得平平淡淡,沒有更改餘地,也不帶一點兒火氣。他繼續往前走,走得挺快。警長瞧著他,然後叫了他一聲。格雷姆轉過身來。

“你自己的手槍也留在家裡,”警長說,“聽見了嗎!”格雷姆沒吭氣,徑自往前走。警長皺起眉頭,直瞧到他的身影消失。

當天晚餐後警長回到市中心,他多年來不曾這麼做過——除非在緊急的無可奈何的事態下他才在晚飯後回到鬧市區。他發現格雷姆手下的人在監獄外面佈置了一條糾察線,又在法院門口設了條糾察線,第三條在廣場和鄰近廣場的街道上執行巡邏。他們告訴警長,另有一些後備人員在格雷姆受僱的棉花廠的辦公室待命,那兒成了文書室,指揮部。警長在街上碰見格雷姆,他正忙著往各處視察。“小夥子,過來,”警長說。格雷姆站住了。但他並不走過去,警長反而走向他。警長用肥胖的手指拍了拍格雷姆的屁股,說道:“我叫你把這傢伙留在家裡。”格雷姆不吭氣,正眼看著警長。警長嘆了口氣說:“嗯,要是你聽不進去。我想只好另外委派你做特別副官。但是你可不能露出槍來,除非我叫你那樣做。聽見了嗎?”

“當然,”格雷姆說,“要是我沒發現有任何必要,你自然也不會叫我掏槍的。”

“我是說,除非我叫你掏時你才能掏。”

“當然,”格雷姆說,平靜耐心,立即滿口答應,“這是咱倆說好的。別擔心。我會去那兒的。”

隨著夜幕的降臨,城鎮逐漸變得安靜;電影院的人走空了,雜貨店一個又一個關了門,格雷姆的一排人也開始散去。他不反對,只是冷冷地看著他們;他們變得有點兒膽怯拘謹,處於守勢。這樣,他不知不覺地又打出了一張漂亮的牌。正因為他們感到怯懦不安,在他冷峻的目光面前問心有愧,他們第二天又會露面,哪怕只是為了在他面前亮個相。也有幾個人留下未走。但這畢竟是星期六晚上。兩人從不知什麼地方搬來幾把椅子,於是他們玩起撲克牌來。牌一打就是個通宵,雖然格雷姆不時派一個班在廣場上巡邏(他自己沒參加玩牌,也不准許他的第二號指揮官,隊伍中惟一具有相當於這軍職的人參與)。這時擔任夜間巡邏執勤的人也成了他們中的一員,不過他也沒有參加玩牌。

星期日挺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