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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人群中無理性蔓延著,人們還傳說他背了刀和槍。其實都沒有。楊寬打架,向來靠的只是赤手空拳,血肉之軀。我不能面對這一切,早早逃離了那個修羅場。一度欲往法學院,去辦公室找平時關係還不錯的一個輔導老師。可轉念一想,我畢竟已經墮落髒汙到這個地步了,哪裡還有什麼臉面去求助於任何人呢。

我坐在北邊湖畔森林的一爿長椅上發呆,期盼枯枝敗葉能夠把我和世界隔絕開來。可是楊寬一身汗水髒兮兮地出現在我面前,他胸前的白襯衣都爛成布條,將兩肩攤開,“周灼,連你也害怕我嗎?”他身後,跟著浮現一長串警察。

“都什麼時候了還唧唧歪歪的。帶走!”一身制服的民警隊長叫囂著,命人把我和楊寬都銬上,頭蒙衣服,離開了校園。

警車一路鳴笛,駛進學區派出所,派出所非常狹小,看得出條件也不好。警長命我們蹲著,也不審訊,只當我們是共犯,劈頭蓋臉一通訓話。讓下屬帶我們進小房間,一個為柵欄所隔開的半面鐵籠。地上什麼也沒有,胡亂趴著些可疑的水跡,牆體頂端,一個簡陋的通風口,一股排洩物的燻臭味兒。今天所里人少,在我們來之前,只進了一個小偷,一個瘋瘋癲癲往水泥石灰裡尋找食物的流浪漢。

我雙手抱頭,縮成一團,開始回憶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這才發現,多年來死讀書,居然完全派不上用場。國內大學不注重實踐,大一開的都是通識課,大二上學期才開始籠統講憲法和法學原理。律所實習這麼久,只會貼發票,以及從最外圍了解些公司財務案件。待到那位身材豐滿長相可親的女警察過來給我們送飯時,我抓住機會,隔著鐵欄叫道,“姐姐,姐姐,在這種情況下,派出所通常都是怎麼處理的,拘禁記錄會寫進檔案嗎?請您千萬要告訴我,我是學法律的,以後還要做律師!”

“學法律的怎麼還這樣法盲,”美麗的女警官看著我,和藹地說。“在公共場合打人是重罪,年輕人,不能這樣罔顧自己的前途。我們正在聯絡學校,等校領導派人過來,或者等你家人拿錢來保釋吧。”

怎麼可以驚動我家人,他們又拿什麼來送我出去?我想著,血都涼了。

“既然考上了這麼好的大學,年紀輕輕,學什麼不好,淨跟社會上人學壞。”女警官數落著我,順便朝楊寬瞟了一眼。自打他被人帶進來,就自發靠到離我最遠的角落,一手放在膝蓋上,閉目養神,一個字也沒有說過。

“明天會有律師來保你。如果學校派人來和你談條件,不要答應他們。”待到女警走後,楊寬對我說。

我沒有回話,默默又往牆邊挪了一點。在這個地方,我什麼也不能做,但至少可以離傷害我的人遠一些,再遠一些。

第二天下午五點,學校才派人過來接我們。帶隊的,是法律系副主任和我的一位指導老師,我一個勁求他們,他們才同意不將這事告訴我家長。系主任指著我一通嚴肅地批評,叫我意識到這件事情在校內所造成的惡劣影響,花一個多小時恐嚇完我了,又接著說,這事其實和我沒什麼關係,叫我儘可以放心,學校肯定還是會保護我們自己的學生的。接著,他當面打電話給楊寬學校的校長,要求兩校協商,但那位校長居然也護著自己的學生,把話說得圓轉油滑,滴水不漏。聽上去很有道理,其實就是一點不肯承認楊寬在這件事上有什麼錯。就在這時,律師也到了。他帶來了在打架中傷得最重、肋骨和腿骨骨折的那位室友的電話,室友在電話中沉悶地說,決定私了,放棄上訴。

大學都是希望安定的,尤其這兩年,我們學校出什麼事,都會被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