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還是需要儘量把你們尊老的傳統和家庭結構儲存下來。西方的經驗是:家庭結構一旦被破壞了,要想再恢復那幾乎是不可能的。社會在發展,老年人有家庭結構的支援,再加上社會的輔助性設施,就能夠使老年人幸福。如果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和服務機構沒有發展起來,然而又把傳統家庭結構破壞了,那麼必將發生一場悲劇”。因此,“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人口老齡化與經濟發展存在時間差,在近期內,不可能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這是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那麼,與其期望社會養老制度早日建立和完善,不如充分挖掘和利用現有的養老資源,即家庭養老資源及和諧的家庭代際關係,結合現實去迎接人口老齡化的衝擊和挑戰。這無論從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執行成本來說,都是最佳的。
對於中國人口老齡化而言,家庭養老是目前一種基本的養老形式。因此,從微觀角度講,不同代際之間,即家庭中的老年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間,也可以說長輩與晚輩之間能否擁有一個和諧的關係,能否營造一個溫馨、祥和的家庭氛圍,對於家庭養老機制的正常執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在家庭倫理觀念及外部環境的變化,即人口結構的轉變、經濟的轉軌、社會的轉型、家庭的轉式形勢下研究代際關係變化,主觀認同等方面的變化,代際關係在新時期、新時代產生的變化和趨勢,對於構建代際關係主體的客觀條件,建立一個不分年齡、人人共享、多代共融的社會環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實證價值。
由於夫權是傳統父權等級制的產物,是對婦女的凌駕和壓迫,應予以徹底否定,於是人們往往會把婦女家庭權力提高當作其家庭地位增高的表徵。然而,相對權力指標在提升妻子家庭權力的同時,必然相應降低丈夫的權力指數,這不僅會引起男性的疑慮甚至牴觸,也與建構平等、和諧的男女夥伴關係的理念和*協調、可持續全面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相悖。
有學者提出,由於家本位社會中的家庭決策權帶有為全家服務的“*心”的成分,城市妻子家庭決策權高於丈夫的現象有時會掩蓋某些丈夫逃避“*心”的自由權和妻子被迫“獨攬”大權的辛勞。所以,夫妻平等與否不應完全按照家庭權力的大小來劃分,而應看它是主動權還是被動權。換句話說,家庭權力在某些境況下只是責任和付出的延伸,而由此帶來的權威地位的滿足感則常被*勞和付出所消減。
家庭地位滿意度主要取決於夫妻雙方的相互溝通、平等尊重和婚姻互動滿足感,同時也與女性的家務分工滿意度(而不是承擔家務的多少)具有顯著的正相關。這些研究結果都從不同側面質疑和否定了相對權力(包括相對家務負荷)變數在女性家庭地位指標體系中的主要評價作用。
評估女性家庭地位,除了考察她們在家庭生活中是否享有個人自主權外,還應關注其主觀心理感受。良性的夫妻互動無疑將提升其增權的滿足感,妻子的個人意見對家庭決策的影響力、妻子對丈夫是否尊重自己,以及對家務分工我們不採用“誰承擔更多家務”的客觀指標而以“家務分工滿意度”的主觀指標作測量,也是因為女性相對的家務負擔在不同夫妻互動模式家庭中的自我感受未必雷同,只要她個人認為是合理、公平和滿意的,就不會降低其家庭地位指數。和家庭地位是否滿意等,都可作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