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3部分

同財產以及隨著對繼承權的關切而佔了統治地位的時候,婚姻的締結便完全依經濟上的考慮為轉移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

頁)中國古老的婚姻定義是:“婚姻者,所以承先業而繼後嗣者也。”為了辨別子女的確屬,以求得到確定無疑的財產繼承人,形成一個能夠使私有財產世代相傳的相對穩定的家庭,便發生了為產生合法子嗣而締結的婚姻,同時出現了為剝削女子勞動力而形成的

家庭奴隸制。在這種婚姻中,男女雙方的結合不是基於共同的愛戀,而是為了家族的利益。起決定作用的是整個家族的意志,而不是個人的意願。那時,結婚成為一種借新的聯姻來擴大家族勢力的社會行為。對於男子來說,結婚不是為個人娶“妻”,而是為家族娶“婦”;對女子來說,結婚也不是個人嫁“夫”,而是以“婦”的身份嫁給夫的家族。這種舊式婚姻在社會的上層常常表現為兩個家族的政治聯姻和經濟聯姻。俗諺雲“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我國自古以來是以“門當戶對”為婚姻的首要條件的。《大清律例》中明文規定:“夫妻有敵禮之義,而良賤非匹配之宜。良人奴婢相為婚姻,各離異改正,良自為良,賤自為賤。”北魏和平四年詔:“皇族師傅百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現代的階級內婚制雖然不再像古時那樣彰明昭著,見於經典,但仍為社會實際上分為階級這一無情現實所決定。拿破崙為了和舊式王朝結成同盟,以博得歐洲帝王中首屈一指的聲譽,娶了自己所不愛的奧國皇帝的女兒為妻,就是典型的政治聯姻。日本影片《華麗家族》中所描寫的金融資本家為了擴充自己經濟勢力,不惜違背兒女意願與其他財閥家族締結婚約的行為,就是標準的經濟聯姻。在這種政治和經濟的聯姻中,感情的動機是一文不值的。舊式婚姻在社會下層的表現形式雖然談不上政治和經濟的聯姻,但並沒有擺脫經濟的考慮,並不能僅僅以雙方的愛情為基礎。女子是作為廉價勞動力和為家族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的工具被娶來的。在以男耕女織為主要形式的中國舊式家庭中,女子擔負著相當大的經濟職責。“摻摻女手,可以縫裳”(《魏風

卷第” 》第

葛屨》),女子從一結婚就陷入了伺候公婆、丈夫和子女的終

身勞役。《禮記

昏義》中說“:婦順者,順於舅姑(公婆),和

於室人,而後當於夫,以成絲麻布帛之事”,這裡把舊式婚姻的經濟意義和女子在家庭中的經濟職能表述得十分確切。

與婚姻的經濟動機相應的婚姻方式,是普遍的買賣婚姻和包辦婚姻。由於婚姻完全是或首先是一件關係兩個家族經濟利益的事情,所以它是一筆貨真價實的交易。家族為這件大事認真商討、權衡利害,卻不大顧及婚姻當事人的意願。

在封建統治極為深重的中國,人們可以看到買賣包辦婚姻的完備形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千年古訓在各類典籍

中俯拾皆是。《詩經》中誦道:

麻如之何?衡從其畝;娶妻

如之何?必告父母。”“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

匪媒不得。”《齊風

《禮記

:男女非有行媒

(南山》)坊記》說“

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左傳》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有

一個女人,不聘(無媒禮)而婚,雖然為夫家生了一個兒子,

還是沒有免於被休棄的命運。贅婿婚也可以作為舊式婚姻買賣

性質的佐證。《說文》釋“贅”字為“以物質錢”。《漢書》載:

“家貧子壯則出贅”,就是說有些男子因家貧出不起聘財,只好

“以身為質”。在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