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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少。孫任辰其實是識得幾個字的,這要得益於他那個做郎中的爹在出診時經常求小康一點的人家賞些紙和墨寶,於是孫任辰就被他爹教會了讀書寫字。

雖然他的一些玩伴們一看到方塊字就頭疼,但孫任辰學得很快,因為他想看懂衙門口告示板上寫的是什麼,一旦能夠看懂他就對讀書寫字不怎麼想深究了。

他最大的嗜好是打架,從前的孫任辰也不喜歡動手,可是他很快發現,街頭的孩子們的規矩跟叢林的規矩是一樣的,於是他就偷了爹的錢去拜託捕頭教他兩手,半年後,整條街上的孩子幫被他教訓得服服帖帖。

孫任辰的兩個哥哥儘管家徒四壁並且無擔石之儲,賭搏敢誇下海口一擲百萬,輸掉賭局跑了去從軍就是了,反正家徒四壁無所顧忌,孫氏一大家子人什麼都敢想敢做。

沒有一點資本,為人也不妄尊自大,卻一身的底氣,這完美概括了孫任辰這個人。

所以,十歲的男孩毫無懼色地睜開了雙眼,直面書房的主人以及他手裡閃著寒光的劍。

慘白的月光從視窗瀉了進來,一個身著紅色蟒袍沒有戴官帽的男人拿著劍看著他,身高七尺的他額頭有著明顯的傷痕,臉上的表情凝重且嚴肅,但孫任辰沒有從男人的臉上讀到一點點的悲傷,今天應該是這個男人最後告別他兒子的日子。

“我從沒有見過有人自報家門是如此的面面俱到。”

男人嚴肅的臉上淌過一絲笑意,把劍放在了書桌上,孫任辰見狀頓時寬心不少。

“趙之陽,字長宇,是這個書房和宅子的一家之主,我問你,作為一個賊你在圖謀什麼?有人指使嗎?”

偷書賊聞言正打算巧妙地編個理由,卻不想嘴巴反應地比腦子快,再次出賣了自己:“沒人指示!我認為書非借不能讀也,學非偷不能精也,所以,我來這裡找找有沒有什麼能發家致富的書。”

看來自己要變得老謀深算,首先得調節好嘴與腦的關係啊。

“哼,你這理論倒是聞所未聞,不像是個孩子說的話,僅僅只是個把眼光放在財物上的人,一定也珍惜生命,但你啊,看到劍卻一點也沒有驚慌,要麼是膽識過人要麼是已經嚇傻了,我看你像前者。”

五十歲的趙之陽在宦海之中沉浮了三十多年,從知縣到府尹,再從府尹退回知縣,一系列輾轉反覆後成為了工部尚書,最終又被朝廷打回地方擔任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什麼樣的人沒見過,即使是眼前這是十歲男孩沒意識到的內心死角,他都看得七七八八。

“今天明明有你兒子的喪事,為什麼不去參加?”

若非如此,孫任辰也不可能被逮個正著,他實在是想不通。

“要說為什麼呢?或許是因為,我一點都不痛心吧,我在意的只有我那個在彥巴山以西和皇室成員一起在他國做質子的二兒子,其他的人,死了還是活著我還真沒什麼感覺。”

這個男人是認真的,他說到‘二兒子’的時候聲音裡充滿了溫度,而對於‘其他的人’既無厭惡也無憐愛。孫任辰不討厭趙之陽這種人,因為他對自己說了實話,起碼孫任辰認為是實話,他看過太多將自己的孩子又哄又騙地賣給人販子的傢伙了。

比起把現實粉飾起來,不如血淋淋地將其展現出來。

面對趙之陽,孫任辰服軟了。

“我啊,認栽啦,隨大人你怎麼樣吧?”

“你很喜歡書嗎?”

書?為了活命我應該隨他的意思說喜歡吧?可是,趙之陽不像是容易受騙上當的傢伙,還是說實話吧,孫任辰決定坦白。

“錢啊,食物啊,對我有用的東西我都喜歡……至於書嘛,我平時沒機會看,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歡,我看到許多書生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