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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0部分

產擁有者自己舉證。這是關鍵,因為舉證需要成本,成本太高根本沒法查。實際上對他們很寬鬆,因為百分之八十的錢已轉移到嶺南了,你也查不著他,就查這百分之二十。這百分之二十他可以舉出來很多證據嘛,他完全可以洗錢,透過金融市場,賽馬場,股票,洗來洗去。不動產逃不了。那些貪官汙吏會自動放棄了。比如我現在是個處長,分房子應當分一套,但是我透過各種關係我nòng了五套,是我兒子的名字,或者假名字。申報財產的時候就只好不要了。我說我就一套,那四套不知道是誰的。那不正好嗎,收歸國家就拿走。那不是剝奪,因為是無主財產。你不報那就是無主的。貪汙者還是當處長,因為你們也不知道是誰。我的反**是低成本,就是把貪汙的錢透過捐、稅、申報財產,收回一部分。人可以基本不動他,我們也不查。反右派的時候有政策,‘一個不殺大部不抓’,這個辦法用來反**也差不多。只要在某種程度上推出個人財產申報,許多人不敢報,無主財產就收歸國家當軍費,環保,解決‘三農’等等。國家用錢的地方很多啊。

這些專家覺得這其實是非常寬容的辦法。現在貪汙地方太多了,這個大形勢下也難免不貪汙,不抓不殺也可以,只要在申報財產時候自覺一點,貪汙的財產別報。估計銀行呆賬也可以沒有了,金融危機因素化解了。銀行存款30——40%呆賬,估計40%的黑錢沒人領,那正好抵消呆賬。所以說不能採取經濟自由派右翼思想,放棄黨和國家的合法xìng,公開承認貪汙**有理。那是放縱他,社會更luàn。也不能夠採取過去的左傾辦法。兩個辦法都不能採取。可推行鼓勵捐贈法,所得稅法和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其實用不到再多的創造,這幾條足矣,解決30年來的特殊問題。

右派說的也不是完全沒道理,所以我們就得用華夏智慧來解決。還涉及對企業家保護。在80年代處理幾個人,其實並不一定合適。天涯的雷宇,確實違反了國家規定。但他自己沒有貪汙,他走sī了汽車。當時也不是隻有他搞特區,他那個特區政策免費進口汽車,但不許往國內銷售,只能在天涯省自己用。為了賺錢,許多公司就把那些汽車搞到國內來了。那時候就查了,當然對他處理比較輕。天涯人非常說他好話。所以在80年代的時候改革開放和反**確實有一點矛盾。還有像那個楚時建,判完刑可以監外執行。保護企業家不是說縱容**,是說能夠讓他監外執行,繼續能在企業裡做個顧問什麼的。因為搞好一個企業確實要靠企業家,制度沒什麼大用。國有制也好sī有制也好,其實都要有個核心人物才能搞好,制度其實經常沒多大用,就好像微軟要是沒有蓋茨,它能起來麼?蘋果要是沒有喬布斯,它能起來麼?思科要是沒有……這都一樣。因為企業家就是個人創造力包括冒險,確實很不容易。你要把他抓起來換一個人指不定這企業就完了。同樣的制度換一個人也不行。比如說紅塔山,那時候就已經換了人了,一個川南官員去當紅塔山那裡當頭,那企業上升的勢頭一下子就下來了,一天不如一天。這種情況確實是我們應該考慮的。但是這不是基本原則。基本原則是絕不能動。在這種前提下我們要考慮華夏改革開放特殊情況,妥善解決暴富階層的問題。

我就結合爭論說,赦免原罪的提法是挑釁xìng的。什麼叫原罪啊?華夏的企業界被這些有話語權的人cào縱很糟糕。所以我們現在提非主流,就是要把他們的話語權給搶過來。華夏的民族企業起家是不容易的,違法行為很多,又有嶺南跨國公司競爭,形勢很複雜。這個時候他們錯誤選擇經濟自由派理論作代言人。走到邪路上去,最後會毀滅民族資本。因為新自由主義本質上不代表華夏民族資本,而是代表買辦資本,這一點華夏企業界沒有認識到。”

“買辦資本?”沈月榕謹慎地反問了一句。